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为全面推进我市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举报电话
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县区卫计局及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政府门户网、单位门户网、政(院)务公开栏等载体上公布市卫计委纪委(2655022)、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各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同时要公布县区卫计局纪委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检举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二、设置举报信箱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医院、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支队和各县区级公立医院要统一设置由市卫计委纪委制作的“遂宁市卫计系统反腐倡廉群众举报箱”,指定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妥善保管钥匙,定期收集整理群众信访投诉件,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纪委。
三、加强信访件管理
全市卫计系统要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遂纪发〔2014〕21号)要求,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件管理,对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件要认真调查回复,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经调查核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