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医院医药购销行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2月20日,船山区第一人民医院(永兴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召开医药购销廉政座谈会。
会上,纪检监察员宋艳解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内容。采购办主任虞航杰通报前期医院设备、物资、药品采购流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并提出整改要求,副院长王永建就医院2022年采购工作进行总结。

会议指出,营造廉洁购销环境,是购销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医药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定,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会上对供应商公司资质进行审核,供应商及医院重点岗位责任人分别签订《医药廉洁承诺书》、《货物质量保证书》、《供应协议》及《拒收红包承诺书》。
会议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和医药供应商一要提高认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二要从严管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三要守好底线,合力共建清廉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