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6日
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日常管理必须到位


近日,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蓬溪县明月中心卫生院、大英县人民医院、蓬溪县常乐镇卫生院、安居区人民医院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排查隐患,做好问题整改,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1.蓬溪县明月中心卫生院正门照片:

隐患:蓬溪县明月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楼梯间和公共区域停放电动摩托车。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整改要求:立即转移电动摩托车到室外规定区域,加强日常管理巡逻。

2.大英县人民医院正门照片:

隐患:大英县人民医院未对水箱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物理隔离不彻底。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有效隔离,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3.安居区人民医院正门照片:

隐患:医院业务楼常闭式防火门未关闭。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  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常闭式防火门应当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禁止堆放物品。

整改要求:及时关闭常闭式防火门,加强管理。

4.蓬溪县常乐镇卫生院正门照片:

隐患:

库房易燃物品过多,乱堆放,未将货物上架管理。

问题隐患图片:

法规依据:《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货物堆放需严格执行五大安全间距标准:“三、墙距设置要求外墙间距≥0.5米,内墙间距≥0.3米,既保障通风散潮又预留消防救援通道”

“附加技术规范 1. 地面防护:使用≥15mm厚防潮垫板(透水率≤0.03g/m²·h),架空高度≥0.1米”。

整改要求:及时清理库房,规范摆放货物,加强库房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