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园区社事局,市直医疗机构,市健康教育所:
现将《遂宁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绩效考核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遂宁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绩效考核机制(试行)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遂宁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绩效考核机制(试行)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健康遂宁建设,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激励约束,特制定本考核机制。(试行)
一、考核范围
市直医疗机构,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度任务考核两部分。日常工作考核根据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日常开展情况,对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教育活动、专业技能、管理情况五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年度任务考核根据每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