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我委职能职责,现将政协遂宁市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第251号提案《关于规范过期药品回收的建议》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医疗机构内普通过期药品,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登记名称及数量,捣碎、毁形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过期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则由医疗机构集中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对销毁现场进行全流程监督。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药事管理水平,做好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向群众普及合理用药知识。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