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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遂宁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2018年遂宁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8年遂宁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附件

      2018年遂宁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市委战略谋划为统领,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遂宁”建设,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建强体系、补齐短板,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

      一、加快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妇幼健康联学联建等活动,开展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课题研究,加快研究解决妇幼健康体系能力建设、保障机制等突出问题,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充分、平衡发展。

      (二)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积极争取和规范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遂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安居区妇幼保健院、大英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力争早日竣工投入使用。

      (三)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建设,以等级评审促建设促发展(具体目标见附表)

      (四)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适合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绩效政策保障机制。

      (五)继续整合优化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全面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合理配置并有效利用产儿科服务资源,有效满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六)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和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

      二、牢牢守住母婴安全底线

      (一)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通过开展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质量安全提升、专科能力建设、便民优质服务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18.5/10万,婴儿死亡率≤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0‰)。

      (二)各级进一步完善辖区产儿科急救指挥体系和救治体系,对已设置的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能力建设,有效发挥急救转诊网络作用。

      (三)严格对标管理,全面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要求,确保对孕产妇实行5种颜色分级管理。推进新生儿危重症救治工作,推广新生儿保健适宜技术,保障新生儿安全。

      (四)加大各级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力度,开展孕产妇、新生儿安全管理培训,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五)严格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分析,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建立通报和约谈机制。完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规范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和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个案评审。

      (六)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作为母婴安全的重要工作,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强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和质控中心,强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全程规范干预”措施,持续降低母婴传播率。

      三、守护全民健康起点

      (一)启动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通过开展儿童健康促进、新生儿安全、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等行动,加强对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能力,降低新生儿出生窒息发生率和死亡率。

      (三)创新爱婴医院管理,加强爱婴医院品牌建设,对2014年创建的爱婴医院进行复评,持续提高爱婴医院服务水平。进一步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

      (四)继续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巩固提高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工作。

      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一)规范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幼民生工程,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6%,各级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加强妇幼临床检验室间质评、风险评估,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质量核查评估。

      (二)规范提供自愿免费婚检服务,婚检率达到85%的区(县)要巩固提升,85%以下的区(县)同比提高3%以上。婚检覆盖率达到68%以上。

      (三)持续推进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听力障碍诊治工作,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规划设置,强化阳性患儿追踪、随访和干预,有效提高患儿生活质量,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数据分析和治疗效果评价。

      (四)继续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检测及救助项目。配合市残联做好0-6岁残疾儿童筛查及救助项目。

      五、着力推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精准扶贫

      (一)加强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督促落实好政府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

      (二)适应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的新要求,积极主动争取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落实妇幼健康重大专项任务。

      (三)扩大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信息管理。

      (四)规范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补服叶酸等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五)规范实施“十免四补”涉及妇幼健康的惠民政策,确保为贫困孕产妇提供免费住院分娩服务。

      六、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转型发展

      (一)加强计生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业务融合,打造妇幼健康全流程服务模式,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服务。

      (二)针对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推进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三)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规范和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实施避孕方法选择使用指南,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实施绝经期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指南,做好绝经期妇女取环服务。

      (四)推动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经费结算标准调整工作,提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

      (五)严格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七、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一)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逐步纳入“医疗三监管”平台,完善相关监测指标和数据口径,进一步规范相关医疗机构产儿科服务行为,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二)推进妇幼健康相关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三)进一步加强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提高信息化水平,使用率达到75%。

      (四)持续推进产妇分娩个案信息上报,提高上报及时率和准确性,加强数据分析利用。

      (五)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顺应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八、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压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妇幼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分类、转运、处置、暂存等工作。

      (三)精简妇幼会议文件,统筹安排会议、培训、督导等工作。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各种渠道反映的合理诉求,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满意度。

      (五)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报道,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充分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重要时点,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政策和知识宣传。

      附表: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表(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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