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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2-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值班值守、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现将《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范》2个制度规范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值班值守工作规范

      值班工作是保障机关单位全天候运转的重要枢纽,是确保紧急突发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应对处置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值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央、省、市近年来关于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一、领导带班工作规范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及委机关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其中,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段,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及委机关的带班领导须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带班规定。

      (一)主要职责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辖区本单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单位值班工作,随时保持与市卫计委值班室工作联系。

      (二)工作要求

      领导带班期间不得离开本单位或本辖区并保持通讯畅通,在岗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在工作岗位。遇有应急任务时,必须按要求立即开展工作。

      (三)在岗认定标准

      1.及时接听座机电话;

      2.接听手机,所说去向须为工作部位,且与值班员表述一致;

      3.遇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到场处理。

      (四)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段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的单位

      市卫计委机关,各县(区)卫计局,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支队、市中心血站、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二、值班工作规范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均应明确值班工作机构,安排正式人员承担24小时值班工作任务,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综合协调等职能,确保本单位联络畅通,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的单位值班人员须在固定场所值守。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每天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

      2.负责突发事件接报和紧急信息处理,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3.保障值班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4.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和下级单位值班值守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应掌握岗位职责和相关规定、紧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处置要求,知晓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动向及联系方式,熟练操作值班设施设备,完整填写值班日志,对当天值班情况及重要事项做到“一口清”,交接班时应做到业务和环境“两个交清楚”。

      2.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的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要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段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11:30、17:30前向市卫计委值班室报告本地本单位情况。市卫计委值班室收集汇总后于12:00、18:00前向市委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委办信息科报告。

      三、值班带班报送规范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于每月24日前报送下月值班带班表,提前3天报送节假日值班带班表。应按统一格式制作本单位月度、节假日值班带班表(含电子文档)分别报送至市卫计委办公室。

      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紧急信息(含突发事件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预警信息,下同)报送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协调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要求,以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关于紧急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紧急信息报送责任规范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承担向市卫计委报送紧急信息的主体责任。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值班工作科室(股室)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单位应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遇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紧急事项,事发各县(区)卫计局(单位)、市直卫生计生单位第一时间报告市卫计委值班室,市卫计委值班室立即报市卫计委应急办组织研判。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和《遂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确定等级,相关情况由市卫计委值班室第一时间抄送市委总值班室,市卫计委应急办、科教信息科按规定分头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办信息科。

      对不按要求报送、首报责任不落实、报送不同步或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工作被动、贻误处置时机、导致事态升级的,视情况对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书面提醒、通报或约谈,并抄送主要负责同志,对故意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以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紧急信息报送落实规范

      (一)各地各单位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级别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事件和社会安全类事件信息,或者可能演化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一般突发事件或预警性信息。

      1.自然灾害类:系统内发生的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类:系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鼠疫、霍乱、SARS(非典型性肺炎)、流感、人感染禽流感、手足口等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职业中毒事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类:系统内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新闻舆论事件;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各地各单位发生的敏感类信息。敏感事件由于关联因素高度敏感和影响的不确定性,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

      1.本身比较敏感的突发事件:系统内恐怖事件、涉民族宗教维稳事件、热点维稳事件;

      2.敏感时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敏感纪念日,国家、省、市重要会议期间等发生的突发事件;

      3.敏感地点发生的突发事件:机关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窗口、门诊、住院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地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

      (四)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负面舆论炒作的事件信息,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

      三、紧急信息报送时效规范

      (一)首报规范

      1.时间要求。事发后2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因情况特殊,难以在1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的,须在口头报告的同时说明具体原因。

      2.内容要求。首报是发生或获悉突发事件后的初次报告,主要报告事故时间、地点、简要过程、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已开展的应急处置救援情况等初步情况。首报要注重现场核实,提高报送信息的精准度,尽可能还原事件现场真相、态势。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不轻易定性。社会安全类的群体性事件要突出人员规模、行为特征、主要诉求、属地及有关单位先期处置情况;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要突出人员伤亡、处置救治、损失规模等情况。如时间允许,应及时提供现场相关图片或声像资料。注明信息来源、处置联系责任单位及现场联系人。

      (二)续报规范

      1.时间要求。重大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敏感事件实行定时滚动续报或“日报告”。事件处置中的重要节点、事件性质升级或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均要及时续报。

      2.内容要求。准确翔实、要素完备。详细报告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事件级别、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工作建议以及赴现场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事件现场图片或声像资料。

      3.综合协调。注意上下前后衔接,多方校核信息,形成信息对称互动,推动问题解决。市卫计委值班室要发挥协调指挥和督促职能,及时将领导的指示要求传达到基层和有关责任主体,并督办到位,及时报告。成立事件处置专案或指挥部后,即实行组长或指挥长负责制,信息由专案组或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市卫计委值班室承担联系沟通责任。

      (三)终报规范

      1.时间要求。事件处置结束或阶段性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终报。

      2.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有事件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处置结果、问题教训、整改措施等,并能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对解决类似问题或关联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紧急信息报送质量规范

      1.准确性。报送信息要精准。通过交叉核实、现场核实、第三方核实等方式,与公安、安监、维稳、信访、应急、网信以及其他职能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对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和综合研判。

      2.完整性。报送信息应包括接报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信息类别、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涉事主体、现场情况、事件起因、已产生后果、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涉及范围、已采取措施、现场牵头处置负责人、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3.前瞻性。坚持问题导向,防范事发、止于未发,及时梳理分析苗头性、倾向性、代表性问题或隐患,组织开展“短平快”的专题调研,形成有情况分析、有对策建议的情况报告,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值班室。

      四、建立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统筹制度

      (一)建立报送紧急信息统筹工作机制。市卫计委值班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向上级报送紧急信息前,须先向市卫计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经协调确认一致后再向上报送。

      (二)建立向市卫计委报送紧急信息统筹工作机制。市卫计委值班室要加强紧急报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地各单位向市卫计委报送紧急信息,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信访维稳动态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统一归口向市卫计委值班室报送。

      (三)建立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联系制度。市卫计委定期召开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会,通报情况和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要求。

      五、紧急信息报送安全保密规范

      (一)一般情况下,尽量用座机电话沟通,严格控制手机短信和微信的使用范围。重大敏感涉密内容禁用手机或非涉密网络报送信息。

      (二)特别敏感信息应以书面形式报告,涉密信息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三)领导批示按密件要求进行传输和管理。

      六、联系电话及方式

      (一)省卫计委值班室、应急办

      值班室:028—86131488(下班/节假)、86135458(传真)。应急办:028—86134257、86137863(传真)。

      (二)市委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委信息科

      市委总值班室:2223131;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2317618、2225030;市委办信息科:2988829。

      (三)市卫计委值班室、应急办、科教信息科

      市卫计委值班室:2391450、18090808175、2655005(传真)

      应 急 办:2655055、13982555889

      科 教 信 息 科:2655003,1518191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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