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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公开征集中医药民间验方和民间中医特色技术的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5-11-20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挖掘整理民间中医药智慧,做好民间中医特色技术、民间传统特效中医药验方的挖掘整理、传承和推广应用,助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医药民间验方和民间中医特色技术,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民间长期使用、疗效确切、安全性可控的中医药秘法、验方和民间技术等,原则上未被中医教科书、药典等权威著作收录。

所提供的秘法、验方和民间技术应已在实际中应用,并附有能够说明其应用情况和效果的材料(如典型病例简述、使用记录等)。技术应相对成熟、方法独特。

提交者自愿公开分享,并承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及来源合法性负责。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1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一)验方、技术需来源清晰,需注明传承方式(如家族流传、师徒传授、个人实践总结等),简述使用背景,并注明申报人及联系方式。

(二)内容应完整准确,需包含以下信息:

1. 验方/技术名称:注明主治病症及具体疗效。

2. 适用症状:明确具体适用场景及症状。

3. 成分用量/材料物品准备:清晰列出食材/药材名称及具体用量;清晰列出技术所用的所有材料物品。

4. 使用/治疗方法:详细说明制作及使用步骤/治疗方法。

5. 注意事项:标注禁忌人群、不适反应处理方式及使用期限。

6. 相关特色介绍。

7. 相关验证病例或应用情况说明。

(三)安全性优先。严禁提交主要成分为乌头、朱砂、雄黄等剧毒药材,或用量明显超出常规安全范围的验方;曾出现严重过敏、中毒等不良反应的验方/技术将不予征集。所提供的验方/技术,原则上应有一定年限的应用历史,并确保其安全性风险可控。

(四)提供验方、技术来源与传承谱系。属于个人研发的,应予以说明;若已有相关研究论文发表,请提供医学刊物的名称、代码和论文的复印件。对涉及技术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请提交者特别注明。

四、资料收集及提交方式

本次资料由各辖区对应所属卫生健康局统一收集及管理。

(一)线上提交:将验方/技术资料(含上述完整信息)发送至对应所在辖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民间验方/技术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二)线下提交:携带纸质版验方/技术资料(需手写签名确认)至对应所在辖区卫生健康局,交由工作人员登记接收。

(三)联系方式

船山区卫生健康局:邮箱76996585@qq.com,电话17796481209;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邮箱shswjjzyg@163.com,电话0825-6626373;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邮箱1006362986@qq.com,电话0825-7825918;

安居区卫生健康局:邮箱568474987@qq.com,电话13980182012;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邮箱pxxzygs@163.com,电话0825-5394749。

五、权利与责任说明

(一)提交者需对提供的验方、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来源合法性负责。若因提交者提供的虚假或错误信息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由提交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知识产权与使用

1. 提交者应保证其为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权利人或有权授权方。提交行为即视为同意授权征集单位为本项目目的(包括研究、整理、归档、评估及内部学习)使用该材料。

2. 对于提交者未特别声明为技术秘密的验方/技术,征集单位有权在注明来源的前提下进行公益性推广与应用。

3. 对于提交者明确声明为技术秘密的核心内容,征集单位应建立保密档案进行管理,并采取合理措施予以保密。未经提交者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技术秘密内容。

4. 如征集单位后续拟对征集的验方/技术进行商业化开发或产业化推广,须另行与提交者协商,并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享方案。

(三)征集单位对征集到的资料负有审慎管理的责任,并将严格保护提交者的个人身份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非法向他人泄露。

(四)凡提交相关资料者,均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公告之全部内容。

遂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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