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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年全市卫计系统夏季消防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7-05-25 2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消安〔2017〕3号)要求,市卫计委决定从2017年5月至9月在全市卫计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现将《2017年全市卫计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全市卫计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2017年全市卫计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卫计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提升防火灭火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遂宁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消安〔2017〕3号),市卫计委决定从2017年5月至9月,在全市卫计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采取消防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措施,增强防控能力,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卫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卫计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并及时汇总上报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等。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地、本单位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次夏季消防检查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掌握本地、本单位检查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常规性问题,并定期督促落实到位。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立即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其强化主体责任,对照“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管理单位的“四个能力”。

    2.扎实开展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各医疗机构对存储、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3.开展电器火灾防范检查。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器火灾治理部署要求,将电器线路改造纳入单位集中治理内容,建立健全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4.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治理。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是否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建立相关工作档案。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完善信息资料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的工作要求。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强化消防宣传和培训。推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5.开展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用电治理。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基建项目工程施工情况,加强工地安全建设形势教育,教育、引导建筑工人在生活区域规范用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此外,全面排查整治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消防安全重点人员培训,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二)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教育“七进”工作指导意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卫计系统宣传工作计划并实施。100%的医疗机构要做到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组织开展因地制宜的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或消防知识竞赛。要以“上一堂消防常识课、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消防实操、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物”为内容,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微博、户外广告、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抓好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和“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

    (三)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紧盯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超前谋划、完善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维护全省火灾形势的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摸底排查。要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层层动员和落实责任,要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9月上旬)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部署抓好本单位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查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及信息报送工作。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针对摸底排查情况,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整改具体时限。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要建立跟踪督促长效机制,对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账,确保各项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中旬)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卫计委安全生产督导组将适时对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并督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四)总结考评阶段(9月下旬)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对安全生产及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机制和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并按时报送市卫计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因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务必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居安思危,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把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检验消防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不放过细小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明确职责任务,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要通过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医院、进学校、进网站、进家庭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公共场所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即: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疏散逃生路线;职工要进行消防安全“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即: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要坚持突出重点、不放一般的原则,抓好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如:医院门诊部、住院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场所;用电用气、锅炉房、制氧站等易燃易爆点的隐患排查,有的放矢采取措施,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将隐患化解在萌芽、消灭在初始。

    (四)跟踪问效,落实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了解实情,靠前指挥、跟踪问效;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承诺书;负有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实名制巡查排查台账,看死盯牢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确保检查留痕、整改见效。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计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1日前报市卫计委办公室,每月24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当日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曾青乐,电话:0825-2655006

    电子邮箱:276773615@qq.com.

     

    附件:市卫计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市卫计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道丕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友军  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田家斌  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中华  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宽  市卫计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

            陈  杰  市卫计委党组成员、爱卫办主任

    成  员:杜建云  市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郭敦志  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唐继武  市卫计委应急办主任

            赵玮琳  市卫计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陈海军  市卫计委医政药政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由杜建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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