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7〕1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结合本部门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 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转变工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日常工作,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
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包括审批流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及时公开经批准的财政预决算信息,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精细化,规范公开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分配和使用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咨询、举报投诉和监督电话,畅通网络、窗口申请渠道,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二)围绕重点领域,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规范编制并公开卫生计生委重大决策事项清单,科学界定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做好卫生计生重大决策事项公开;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作、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民生工程的相关政策、资金发放使用等信息及时公开,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保障群众知情权;督促指导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开饮用水卫生监测、法定传染病防控等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各科室、各单位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尽快作出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加强卫生计生方面政策的宣传。
(三)围绕群众关切,全面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依法按程序予以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及时澄清事实,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应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考核监督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指导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职责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