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遂宁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我委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按照《遂宁市医学重点专科评价指标体系(2017版)》(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遂宁市医学重点专科评价指标体系(2017版)加分项目》,对各医疗机构2018年度申报立项、验收的13个市级重点专科进行现场评审,其中11个评审结果均达到市级重点专科建设立项、验收标准。经报委党组会议审查同意和结果公示,现对确认为遂宁市临床重点专科验收合格及立项单位的名单公布如下。
一、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验收合格单位
遂宁市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内分泌代谢病科、病理科、康复医学科、超声科。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康复科、肿瘤科。
二、市级重点专科建设立项合格单位
遂宁市中心医院:血液内科。
遂宁市民康医院:社区精神卫生防治科、精神康复科。
希望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专科设备配置,注重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市级重点专科在临床诊疗、科研教学中的优势和作用,为人民的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