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
现将《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健康扶贫基础工作和信息动态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
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健康扶贫基础工
作和信息动态管理的通知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