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发展局,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印发的《黄热病防控方案(2016年版)》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转发《黄热病防控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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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