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民康医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办【2007】6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精神,规范和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切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按照《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卫办发【2015】98号)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管理,切实落实考核各项工作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民康医院要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的管理工作,督促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医师按时完成每两年一次的医师定期考核。同时对考核工作要认真总结,对未参加考核人员要查找原因,考核结束后请将考核年度总结及相关资料(附件)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市医管中心定期考核办公室(电话:0825-2655855)备案。
二、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平台使用和管理
各县(区)卫计局、各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民康医院要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人员及考核医师对“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2.0”相应操作流程的培训,以更加规范和熟练地掌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系统的相关操作和管理内容(包括卫生机构及医师用户名管理、密码修改设置管理、定期考核的填报和考核结果查询以及医师调离、调出等等)。
三、加强宣传,严格考核
各县(区)卫计局、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民康医院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考核相关工作的宣传,严格执行考核规定,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我市医师职业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附件: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人员名单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 附件
|
|
|
|
|
|
||||||
| 年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人员名单
|
|||||||||||
|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
|||||||||||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执业医师证书编号
|
未参加考核原因
|
工作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