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委会〔2016〕6号)的文件要求,经委领导同意,决定于9月上旬至11月下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大执法”专项督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以大排查为核心、大督办为抓手、大执法为保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双落实,确保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稳定。
二、重点督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录入“遂宁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系统”,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定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针对高温天气是否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管控作为重点,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对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识、汛期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人流拥挤和暴涨等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安全提醒和采取分流疏导措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情况;消防巡查检查、员工集中宣传培训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
各单位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对下级单位开展相关督导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规定定量存放,是否存在超额存放现象;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账记录的管理模式;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体系、责任体系是否明确;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泄露、丢失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设置危险化学品专职巡查人员;是否每月对相关科室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出入库登记进行检查;是否对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四)反恐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是否成立反恐应急领导小组;是否组建应急队伍,认真做好重要时段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是否制定反恐应急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事故研判;是否完善应急救援演练机制,及时预警信息发布、研究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情况;是否组织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清理出院,并上报反恐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对水电控制管理、放射医学、生物实验室等重点科室进行监控;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反恐应急知识培训;反恐应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16年以来各地各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
三、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对象
我委将组成8个督查组,由委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督查组,带队检查各片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分组情况见附件1)。重点督查本市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原则上,督查组至少检查县级医疗机构(含妇幼保健院)3家,乡镇卫生院2家,督查情况于督查完一周内报市卫计委办公室。
四、督查时间
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属地和单位大排查自查方案,确定行政区域内重点检查单位或场所。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请于9月16日前将自查方案报市卫计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20日,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要根据制定的大排查方案,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市卫计委按照职责分工和大排查活动方案,组织安全督查组,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委安全督查组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排查活动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排查活动中的好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书面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卫计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是大排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近期本市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本地区、本单位内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开展大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无盲区、无死角。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
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将完善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治情况录入市、县(区)两级安全信息综合监管系统。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强化值守,畅通信息
进一步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时段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各县(区)卫计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快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滋生苗头。
(四)明确目标,强化督查
督查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按照“两学一做”要求,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各督查组要将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书面报委办公室。
联 系 人:任镜洁,联系电话:0825-2655006
电子传真:0825-2655005
附件:1.遂宁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分组表
2.遂宁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表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附件1
遂宁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分组表
第一组
组 长:李道丕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杜建云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韩 丹 15608178668
督查地区及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介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组
组 长:邹春光 市卫生计生委调研员
成 员:王全秋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与妇幼卫生科科长
联络人:王 涛 18382367683
督查地区及单位: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射洪县
第三组
组 长:田家斌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邓成立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长
唐继武 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主任
联络人:李林华 13982568076
督查地区及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支队,船山区
第四组
组 长:刘中华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赵玮琳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梁和平 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科长
联 络 人:刘 佳 13619089607
督查地区:市中心医院、市中心血站、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安居区
第五组
组 长:张 宽 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书记
成 员:柯其林 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主任
联络人:邓 一 13882509670
督查地区: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
第六组
组 长:张桃碧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蒋志军 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科科长
联络人:任镜洁 15923634577
督查地区:市流动人口管理站、市计划生育协会,大英县
第七组
组 长:陈 杰 市卫生计生委爱卫办主任
成 员:张耀辉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信息科科长
席有益 市卫生计生委爱卫办主任
联络人:刘一可 17781780805
督查地区:市医管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蓬溪县
第八组
组 长:曾大林 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杨国富 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联络人:王 剑 13882520523
督查地区:市直民营医疗机构
附件2
遂宁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表
1.组织机构与人员情况
| 1.1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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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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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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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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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治安保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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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负责人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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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消防安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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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负责人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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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2.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 2.1安全保卫制度 建立□ 种类数: 数量累计: 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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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消防安全制度 建立□ 种类数: 数量累计: 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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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后勤保障制度 建立□ 种类数: 数量累计: 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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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治安保卫岗位责任 落实□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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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责任书 签□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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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消防岗位责任制 落实□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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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责任书 签□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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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制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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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治安保卫资料 健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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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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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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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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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治安保卫工作基本情况
| 4.1单位行政值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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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中控室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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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门卫、安全巡逻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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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应急队伍建立和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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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防恐防暴、处突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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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毒麻药品、放射源管理和防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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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保安队伍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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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护工(包括临时人员)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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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 5.1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仅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按期检测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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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火灾报警、正压送风、排烟设施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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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灭火器材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按期检测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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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防火卷帘功能 正常□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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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消防水泵压力符合标准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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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消防广播功能 正常□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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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气体灭火设施功能正常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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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应急照明设施功能 正常□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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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消防电梯运行 正常□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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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消防通道畅通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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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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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食堂消防安全措施,灭火设备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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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措施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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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疏散标志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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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5应急预案与演练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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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消防监控人员持证上岗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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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7中控室值班记录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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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配电室值班记录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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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9消防中控室报警主机主备电源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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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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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高层建筑防雷检测报告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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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电梯机房检测报告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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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病房报火警流程、防烟面具配备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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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建筑、装修改造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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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高层建筑10层以上配备逃生器材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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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消防设施使用说明 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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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7随机抽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基础知识、问答情况
全面□不全面□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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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的主要问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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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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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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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危险化学品管理
| 7.1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有□ 无□; 途径 有□ 无□; 执行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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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有□ 无□; 途径 有□ 无□; 执行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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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配置监控设施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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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配置门禁系统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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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是否有应急处置预案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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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剧毒危险化学品保存场所独立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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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剧毒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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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剧毒危险化学品存放环境配置监控措施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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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危险化学品专柜存放,有人管理,有标志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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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规范处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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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放射源独立空间存储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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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贮存场所配置监控、防盗、报警设施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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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3放射源独立贮存场所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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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制定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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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5一键式报警装置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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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救护车管理制度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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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主要问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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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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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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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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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包括对本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反恐应急检查等情况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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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包括对本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反恐应急检查等情况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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