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卫生计生局,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309号)、《遂宁市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评审办法(试行)》(遂卫办发〔2013〕323号)规定,我委对船山辖区仁里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等级评审,结果为合格。
评审等级结果有效期为2018—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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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