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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8-05-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8年卫生计生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卫生计生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市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健康遂宁法治保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健康遂宁、法治卫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坚持依宪依法执政

      (一)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推动党委(党组)坚持用法治眼光审视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谋划改革发展思路,坚持用法治手段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工作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方案。配合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配合省卫计委完成《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评估工作。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三)扎实推进依规治党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制度建设,用制度巩固发展我市卫生计生系统良好政治生态。

      二、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四)深入贯彻落实宪法精神。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为契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学习、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示范带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巩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依法自觉纠正违宪违法的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

      (五)建立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紧扣卫生计生重大改革任务,积极推动政府立法工作,配合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健全并落实部门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规范立法起草、论证、调研、意见征集等工作机制,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推动建立立法前评估、执行后评估和立法争议第三方评估及项目征集、评估听证、表决审议、群众参与制度。

      (六)深化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大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处理、血液安全保障、计划生育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强化立法后续评估以及立法后实施的指导,配合开展卫生计生地方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三、建设法治服务型机关

      (七)加强法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法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相应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持续推动县级配齐配强法治兼职人员,鼓励条件成熟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独立设置法治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切实增强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持续推动法治卫生计生建设。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确保无缝对接,规范实施。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禁止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巩固行政审批事项、人员、权力三集中,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大厅办理,一站式办结”,推行首办负责、一口对外、一次告知、限期办结制度。

      (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和督导检查作为今年重要任务。整合优化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健全执法网络,稳定干部队伍,推进有条件的地区落实行政执法手执移动终端使用,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改革工作,指导各地完善随机抽查清单,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推进本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落地落实,督促各地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法定程序规范实施,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力度。动态调整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权力事项,持续优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动本级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在政府一体化运行平台规范有序运行,督促各地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办法、措施,扎实有序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按照“谁履职、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诉讼专家库,持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力争通过行政复议、诉讼尽可能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行业公平正义,维护行业发展秩序。

      四、落实普法依法治理

      (十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2018年卫生计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及重大节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做到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实提高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认真执行集体学法学策学文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将领导干部述法与述职述廉同部署同要求。

      (十三)强化行业治理研究和基层能力提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行业依法治理研究,找准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组织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培训和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法务部。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使法治成为卫生计生行业创新发展的引领力量。

      五、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十四)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对信访举报、医疗纠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预防接种、医师资格认定等方面的行业主要矛盾纠纷隐患开展排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相关措施,为卫生计生行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良好氛围。

      六、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十五)全面落实法治责任。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行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十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加大专项督导检查力度,研究解决本领域在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中“灯下黑”等现象,推动各项工作责任到位、任务到位、实施到位。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将落实依法治市等法治建设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以实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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