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质量水平,助推我市创建质量强市工作,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紧紧围绕市政府创建质量强市总体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围绕“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基本面,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卫生计生质量安全监督,提升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提高群众对卫生计生行业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在我市卫生计生单位推行ISO9000、卓越绩效管理和开展QC小组等质量改进活动,积极培育优质医疗服务品牌。
(二)加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行服务标准化管理,力争2016年12月底前建成1-2个国家或省级卫生计生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三)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卫生计生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超过80%。
(四)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行业内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健全卫生监管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
1、开展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加强村卫生室五化( 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活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中医药“三堂一室”建设,继续开展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慢性病服务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区)。
2、持续改进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优质护理服务等活动。开展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创建工作。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业计量监管,全市医疗卫生类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在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建设1-2个省级及以上认证认可实验室。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推行服务对象第三方电话回访制度,开展满意度测评,卫生计生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超过80%。在医疗机构推行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为政府部门、相关机构进行产品安全管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依据。
(二)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1、强化医疗服务日常监管。继续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处置制度、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健全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在县区全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医院警务室建设全覆盖。
2、加强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管理。在我市卫生计生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模式。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创新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筹备新建1-2个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充分发挥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完善三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信息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全面推进电子病历开发应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1、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强化综合监督职能。
2、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人类辅助生殖和非法医学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两非)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计划生育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社会公共卫生监督。
(四)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努力打造健康遂宁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全面推动无烟单位创建工程。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3月~5月)
根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动员部署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6月~2015年9月)
全面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质量强市创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对质量强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巩固创建成果,对不足之处落实整改,把创建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形成长效体制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质量强市”工作作为推动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综合监督科、医政药政科、疾控科、中医科、基妇科和爱卫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科室按日常工作职能负责完成创建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围绕卫生计生工作中心,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类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持续改进卫生计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利用 “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力宣传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营造质量强市工作氛围,形成人人重视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发现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影响创建效果的,要认真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