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7〕122号)要求,现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
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按照省卫计委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医疗服务、行政权力运行、项目资金监管、公共卫生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强力整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有力的行动解决基层“微腐败”,不断改善卫计行业形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认可度。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三、实施时间
2017年9月至12月。
四、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持续开展医疗行业综合整治行动,把“三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落到实处。深入纠治乱收费、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看病就医“三长一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行业的整体形象,政风行风社会第三方测评满意度排名持续提升。(医政药政科、基层妇幼科)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分析和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科学建立廉政风险权力运行目录,健全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规范行权运行流程,着力解决政务信息公开不够、行政审批监管不力、服务群众作风不实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法制化水平。(党委办、综合监督科、医政药政科、办公室)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分步骤开展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建立项目资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及支付过程中,管理不严格、分配不科学、项目实施慢、开支不规范等问题,使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驶入安全、规范、高效的轨道。(规财科、机关相关科室)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管理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健康扶贫工作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部分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核心制度和技术规范执行不到位、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增加广大群众的“获得感”。(疾控科、规财科、基层妇幼科)
(五)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严格落实《遂宁市医德医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坚决贯彻执行“九不准”规定,着力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和吃“回扣”,医护人员违反规定私下接受群众吃请,个别基层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及医疗救助资金,监督执法过程中服务意识淡薄、执行不力、执法不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不全等问题,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行业良好氛围。(医政药政科、基层妇幼科、综合监督科)
(六)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社会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在生育登记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格认定、奖特扶金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等过程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办事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发生。(计划生育科、基层妇幼科)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
各县(区)、各单位对重点工作内容进行梳理画像,逐项查摆,形成问题台账,做到不遮丑敢揭短,勇于拿起手术刀解剖自身问题,切实找准查实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努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整改落实(10月-11月)
各县(区)、各单位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特别是要结合医疗卫生一些难点热点关键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下大力气一件一件地解决、一项一项地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12月)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年底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市卫生计生委将根据督查情况,对部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党的工作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全程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真正延伸到基层一线,落实到群众身边。
(二)全面部署,统筹协调推进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单位要根据部署要求,统筹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倒排时间表,挂出作战图,扎实抓好阶段重点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走基层、改作风、惠民生”活动结合起来、与健康扶贫和精准脱贫结合起来、与科(股)室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借势借力、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提升整治工作的综合效果。
(三)强化督查,确保整治实效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动态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约谈,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市卫生计生委将动真碰硬,主动出击,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工作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微腐败”。
(四)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点站。要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整治实效,既宣传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社会效果。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微腐败”问题较多的单位,要在单位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形成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强大声势,让“微腐败”无处遁形、无处容身。
市卫生计生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附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附表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 项目
名称
|
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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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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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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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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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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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乱收行为。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主要表现为:有的医院收费不规范、不透明,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重复收费;有的医务人员为了创收把没病说成有病、小病说成大病、把不够住院标准患者转为住院;有的药品和耗材领的多、用的少,账计于患者,没用的继续用于其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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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医保和物价政策;
2.落实《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3.完善门诊处方、病区医嘱设计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部分、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单动态监测制度;
4.深化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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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综合监督科、医政药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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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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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行为。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超过疾病实际需求进行检查和治疗。主要表现为:有的检查针对性不强、可做可不做,有的人为增加检查数量,有的出院前重复检查,有的转院医院要求重新检查,增加患者费用;有的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尤其是抗菌素及辅助用药,有的患者被滥用激素,有的无指征给予静脉输液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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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实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DR、超声、CT等3项医学影像检查、29项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覆盖;
2.将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合理检查情况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挂钩;
3.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信息化监控、处方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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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药政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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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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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过度使用医用耗材行为。特别是有的医生领取高值耗材后据为己有,不用于患者但却将账记在患者头上,并用包装皮在供应商处获取回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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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对医用高值耗材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高值医用耗材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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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药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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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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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解读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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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及时、主动向公众做好文件解读工作;
2.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重要会议,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方式开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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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相关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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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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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处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问题不力,按照信访事项处理流程转办相关单位部门后,对后续办理、答复工作重视不够,督办不到位,导致处理方式及结果不能较好对应信访诉求,导致缠访、连访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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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和规定办理,对处置情况不力,产生不良后果,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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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驻委
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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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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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行政审批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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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审查细则,并向社会公示;
2.建立受理廉政告知、现场审查廉政考评、审查结束廉政随访三项制度,形成闭环管理,营造威慑效果;
3.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专家队伍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实行专家聘任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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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督科、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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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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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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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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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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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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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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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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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作风不实,如故意刁难办事群众、工作拖延推诿、作风自由散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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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群众对服务态度的评价;
2.设定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重大行政审批会审制度,建立重大审批项目“科室会商、集体决策、首席签字”工作机制;
4.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间节点,纳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实施时限临期自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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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综合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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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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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专家评审不规范,主要表现为:评审专家库不完善,评审专家抽取办法不科学,被评单位与评审专家存在有业务联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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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丰富评审专家库成员,完善各专业专家库功能;
2.逐步建立推行计算机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手段;
3.建立完善评审专家退出机制;
4.做好保密工作,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不外漏已选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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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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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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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权力运行管理执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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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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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党办、综合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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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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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服务意识淡薄,执行不力、执法不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不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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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加强“公开”监督、部门监督和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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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督科、
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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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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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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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层在实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及分配卫生计生项目资金时,存在违反《预算法》规定时限分配下达资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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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基建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培训会;利用督导调研、财务年报培训、部门预算培训等契机,加强专家指导,重点讲解最新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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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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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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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基建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好、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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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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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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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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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扩大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入账佐证材料不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大额通过支付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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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县区落实对基层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区建立制度,严格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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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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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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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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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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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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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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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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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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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信息报送不准确,甚至谎报。如有些项目报送信息为开工,实际现场督导发现并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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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调研,全面了解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监管措施,确保项目早日投入使用,资金早日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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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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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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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流动人口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没有足额下达项目经费,没有很好的行使监管责任,部分专项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没有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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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流动人口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在组织基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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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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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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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疾控、重传等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使用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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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强化技术指导,推动项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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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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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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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个别医疗机构有套保、骗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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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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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妇科、医政药政科(健康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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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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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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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政策宣传还不到位、落实不到位,个别对口支援单位人员未到位或不在岗,健康扶贫信息上报还存在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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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思想教育、考核推动和奖勤罚懒,推动基层切实履职尽责;
2.加强对口支援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报告时效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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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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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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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对推广应用省统一基层系统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彻底,与《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信息化与统计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的工作目标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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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督导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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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信息科、
基妇科(健康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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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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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部分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核心制度和技术规范执行不到位,在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两癌”检查、预防母婴传播、营养包发放等公共卫生服务中,责任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强、服务不规范、质量不够高,没有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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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大力开展“廉在身边”主题教育;
2.发挥信访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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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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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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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德医风建设
医德医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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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医务人员收受药品耗材疫苗“回扣”和红包。主要表现为:生产企业经销人员,为扩大产品销量,在账外暗中向医务人员非法、变相送予处方费、劳务费,以及医疗机构为提高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利用率,非法送予开单费等;病人或家属在入院时及治疗过程中给医生送钱送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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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医务人员收受药品耗材疫苗“回扣”综合治理行动,重视日常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对发现问题苗头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约谈,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查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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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药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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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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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优亲厚友,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在看病、住院、检查、拿药执行过程中,通过打招呼、插队等方式,让亲戚、朋友获得优于其他患者的待遇,短时间完成就医流程,厚此薄彼,侵害群众利益;为患者看病、住院、手术等提供便利后,接受患者及家属为表达感谢的请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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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遂宁市医德医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医德医风教育,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医德医风公示制度,完善问题线索查处机制,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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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药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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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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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个别基层医务人员有私下接受群众吃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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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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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妇科、(健康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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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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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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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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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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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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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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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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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别县(区)在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甚至违反原则开展鉴定的情况,导致辖区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异常偏高,造成新的不公平,形成潜在的社会风险。部分助产技术机构及人员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中,流程较为繁琐,服务不够人性化,服务态度较为生硬,造成群众多跑路、长久等待、抱怨投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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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科学预警分析,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出生医学证明重点环节的重点监管和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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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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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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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对违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对象不及时立案处理,或者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搞人情交易,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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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关于改革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组织市县两级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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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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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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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工作中设置前置条件,不认真履行卫生计生部门主动核查信息和一次性告知义务,让群众多跑路,或者是网上登记办理不及时,让群众长时间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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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督办;
2.改造便民服务系统,增加对未及时处理信息的短信告知提醒功能,超过4个工作日未处理的信息,由市州科长进行督办;
3.对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情况每月通报,提高基层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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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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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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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对服务对象底数不清,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较差,服务对象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准确;在跨省、跨市、跨县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互和协查上,一些基层服务单位扯皮推诿、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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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业务水平,特别是对工作手段少,能力水平低的地方,要反复督促和指导;
2.加强工作督导,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在系统内形成争先创优,赶帮比学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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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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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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