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定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检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8.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单位(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四川和健康遂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中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检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检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理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单位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遂宁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遂宁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二)遂宁市委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重点工作
(一)全力建设医疗卫生高地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投入,巩固医联体发展成果,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建设,推动蓬溪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新增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与重庆潼南、铜梁卫生健康事业深度合作。
(二)用心提升公共卫生质量
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和免疫规划工作,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质量。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四化”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妇幼“两纲”目标任务,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全面实施健康遂宁行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加强无烟环境建设。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持续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三)健全“一老一小”支持体系
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推动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出台,落实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制度。争取省级普惠托育项目,新增一批普惠性托位。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的扶助关怀力度。推进基层医养中心建设,完成4个省级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任务。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服务。积极探索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安宁疗护服务。
(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全域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创建,支持并争取射洪市纳入创建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市)项目,推动大英县成功创建全国中医药基层工作示范县。健全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制定中医药发展保障政策。持续完善中医“师带徒”制度,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计划”。
(五)夯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强化“互联网+医疗”建设,全力推动卫生健康大平台建设,建设互联网医院总医院,妥善保管健康医疗数据。继续加强“遂州英才”招揽计划,加强全科、儿科、麻醉、急诊、重症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组织开展“川中明珠计划”遂州医疗名家项目。坚决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六)不断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深入开展党建入章“回头看”整治。开展新一轮省级“党建工作示范医院”“标杆党支部”培育创建。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全方位全链条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198.4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83万元,主要是按财政要求过紧日子压减特定目标和定额公用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1198.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3万元,占0.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4.96万元,占9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119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81万元,占87.43%;项目支出150.68万元,占12.5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198.4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83万元,主要是按财政要求过紧日子压减特定目标和定额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4.9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198.4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83万元,主要是按财政要求过紧日子压减特定目标和定额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6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1002.48万元,占83.64%;住房保障支出78.55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健委机关完成项目活动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8.5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3.0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6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市级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12.71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5.34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2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住宿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4.8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7.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8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40%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机关日常处理紧急公务。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97万元,其中: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8.9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2024年未安排培训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8.82%主要原因是按2023年实际支出安排2024年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2.7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65万元,下降0.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轿车2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47.1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47.1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