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市直管民营医院:
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尹力省长、侍俊常委重要批示要求的通知>的通知》(遂消安办〔2016〕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16年12月10日前上报我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杜建云,电话:2655006
电子邮箱:182440640@qq.com。
附件:遂消安办〔2016〕16号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