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2021年高考顺利进行,现将《遂宁市2021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遂宁市2021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方案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遂宁市2021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身体健康,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组 长:赵维强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潘 昀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杜建云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亮 市中心医院院长
何 佳 市中医院院长
侯 勇 市一医院院长
刘文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宗林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调研员
朱建东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
邓成立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陈海军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李林鲜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李正伟 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高考医疗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联系人:李正伟,电话:13909066758。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专业评估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市高考医疗卫生保障指导工作。
(二)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1.疫情防控组。
组 长:潘 昀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亮 市中心医院院长
何 佳 市中医院院长
侯 勇 市一医院院长
刘文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邓成立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主要职责:制定高考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筛查评估工作;指导学校做好体温检测点、考场(普通考场、发热考场、隔离考点或考场)的设置;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重性精神病人排查等工作;督导场所加强消杀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联系人:邓成立,电话:13982528898。
王 讯,电话:18980183750。
2.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组。
组 长:潘 昀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杜建云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亮 市中心医院院长
何 佳 市中医院院长
侯 勇 市一医院院长
朱建东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
陈海军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李正伟 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高考期间各考点、酒店食宿点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协调调度救护车等必需设备、装备,负责突发医疗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协助学校做好体温检测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留观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异常人员的初步诊断评估工作;负责做好异常人员的核酸采样、送检工作;核酸检测机构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出具涉考人员的核酸检测报告;负责做好异常人员的转运工作;指导学校医务室医生开展相应工作;做好现场医疗卫生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
联系人:李正伟,电话:13909066758。
刘 杨,电话:18382500001。
3.监督检查组。
组 长:杜建云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刘文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宗林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调研员
李林鲜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主要职责:依法对各考点、食宿点及周边环境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卫生管理要求及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患于未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联系人:李林鲜,电话:13980188255。
刘德林,电话:13882571933。
4.专业评估组。
组 长:潘 昀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刘文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杨国富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邱小兵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杨继红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赵 川 市中心医院感染科主任
邓成立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主要职责:高考期间指导各县(市、区)专家评估组对涉考人员的健康异常状况进行综合研判评估,针对各县(市、区)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邓成立,电话:13982528898。
二、工作措施
(一)人员的健康监测。指导组考单位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
(二)自我防护的准备。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赴考时如乘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可不戴口罩;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异常状况的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
(四)考点的体温检测。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五)考点入口体温异常的处置。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发热考场、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六)发热考场和隔离考场的设置。原则上每30个普通考场设1个发热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如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发热考场。发热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应提前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消毒,使用时加大力量。发热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发热考场原则上采取最前排、中间、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5人共用一间。当发热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并逐级向市、省教育考试院报备后,可采取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保持大于1米的间距等方式,多人共用一间。发热考场需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各县(市、区)准备至少一个隔离考点,隔离考点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参照普通考点配备设施和工作人员。
(七)环境卫生和消毒。发生过疫情的学校,不能作为考点。考试前,对考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宿舍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八)考场降温和通风。对考场考点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发热考场、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九)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的处置。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发热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发热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考点安排其参加考试,同时卫生健康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开展处置工作。
(十)人员的卫生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科学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发热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发热考场和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和防护服等。
(十一)医疗保障。市直医疗机构作为高考定点救治医院,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定点救治医院,所有定点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优质高效为高考工作提供医疗服务。每个考点和酒店食宿点配备一个医疗救治小组(医生、护士各一名,救护车一辆),负责各点位的院前急救任务,遂宁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点位由船山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督导学校做好各自食宿点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考点学校和可能提供给师生住宿的宾馆的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教室(宿舍)、公共场所通风消毒情况,执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情况,医务室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并做好相关卫生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十三)传染病防控和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及其它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和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建立和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可疑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管理工作,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高考学生安全工作。
(十四)应急处置。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压紧、压实、压细属地责任,做好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高考期间,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做好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是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是卫生健康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防患意识,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强化保障,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划片包段,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做到领导、队伍、技术、物资四落实,确保高考期间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的高考医疗卫生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高考医疗卫生工作。
(三)积极沟通,密切协作
加强考试前监督检查,开展考试期间的巡回检查,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通报信息。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以提高工作合力。
(四)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凡参与高考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员务必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及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地完成保障任务。凡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给考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开展督查,确保实效
我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医疗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信息互通,及时报告
建立“遂宁市2021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微信群,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的工作联系人员或卫生副主考在6月1日前扫描二维码加入该群,进群备注“单位+姓名+24小时联系方式”,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反馈各点位工作情况,以确保医疗卫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