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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各自领域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健康遂宁”、“法治遂宁”战略,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职责任务,全面推动行政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着力创造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和层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措施任务

      (一)落实普法责任。要把履行普法职责作为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常规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二)确定普法任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本部门及本系统普法长期规划、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目标任务、具体推进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

      (三)明确普法内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尤其是新宪法修正案,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卫生与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遵规守规用规,提高执行力。深入学习宣传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市卫生计生委落实依法治市工作安排要求,宣传法治遂宁建设具体实践、健康遂宁推进措施,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重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结合法律进单位、进医院等“七进”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示范处室创建活动,促进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相互融合,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五)将普法融入地方法律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在程序上,要健全和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意见征求”等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让公众在有序参与立法工作中增强法治意识。地方性法规、规章出台后,要将主要内容、权利义务、权利救济等通过门户网站进行解读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六)在执法活动中开展普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疗卫生行政审批、监督执法活动中,要加强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群体开展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讲解,将法治宣传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知晓、学习、认识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强化全民守法的法治意识。

      (七)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宪法日、卫生计生主要法律颁布纪念日、重大疾病防治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坚持上下互动、整体联动,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常规宣传和主题宣传,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持续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整体效果。

      (八)利用网络热点问题或事件进行普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强对网络热点问题或事件的敏感性和关注度,组织相关法治工作人员、知名律师或有关专家、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对卫生计生领域的网络热点问题或事件进行权威解读,必要时可组织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推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九)健全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健全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法规、及时解疑释惑。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及时将执法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事项告知相对人,并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

      (十)落实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鼓励、支持和引导常年法律顾问、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医疗纠纷矛盾调处等实践活动中,用真实案例直观、形象地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主动开展法治宣传。要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执法案例整理编辑。要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研究,建立典型案例库,进一步完善分析研判、案例公布、信息通报等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及教育功能。

      (十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委务会或办公会等集体学法制度。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好法治课、做好依法行政表率。

      (十三)完善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联系实际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健全学习平台,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全覆盖。

      (十四)加强法治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合实际地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或讲座,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作为重点内容,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十五)加强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各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探索建立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及时掌握普法效果,及时调整宣传措施。

      (十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新媒体运用。在巩固现有宣传栏、公示栏等传统阵地的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普法专栏、开展专题讲座,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刊播卫生计生法治微电影、先进典型事例或普法公益广告。利用成熟的卫生计生“三下乡”活动,编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艺节目面向基层,着力推进法治文化进乡村、进社区。

      四、工作要求

      (十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高度重视,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加以推动和落实。要认清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市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资保障,为普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十八)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解决问题。上级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下级普法责任制度建立、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地、取得实效。

      (十九)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各级牵头部门要把“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本系统落实依法治市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重点督导、年度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通报后进、追责不力。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举措、及时查找问题不足,着实提高普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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