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院:
按照《遂宁市医学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遂宁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道丕 遂宁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杰 遂宁市卫计委党组成员、遂宁市爱卫办主任
成 员:席有镒 遂宁市爱卫办副主任、遂宁市卫计委科教信息科代理科长
梁和平 遂宁市卫计委中医科科长
陈 刚 遂宁市卫计委医管中心主任
王全秋 遂宁市卫计委基妇科科长
刘玉林 遂宁市卫计委人事科科长
向爱民 遂宁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科长
赵玮琳 遂宁市卫计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委科教信息科,办公室主任由席有镒、梁和平同志兼任,全面负责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及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地各单位抓好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做好指导、督查、评审工作。
三、评审管理
(一)专家组成
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立项、验收、复评工作由科教信息科组织医学重点专科评审专家组具体实施。评审专家组成人员原则上从遂宁市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中抽调产生,并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专业专家(副高及以上)和管理人员组成。
(二)时间安排
各县(区)卫计局于每年3月20前报送辖区医疗机构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申报资料,过期不再受理。评审工作原则上7月至9月开展。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