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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遂潼两地大型公立医院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6-03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各区(县)卫生健康委、市直医疗机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潼南区各区级医疗机构、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减少重复检查,降低诊疗费用,结合遂潼两地实际,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认机构

    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机构为遂潼两地各县(市、区)二级以上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遂潼两地医疗机构应认可互认机构出具的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互认项目结果。

    二、互认项目

    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CT)阳性检查率达80%以上的医院,需参加遂宁市级及潼南区级以上室间质评且成绩合格。

    (一)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2项)

    1.普通平片、DR(需片质达到甲级);

    2.CT影像资料,需做到检查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具有时效性)。

    二)临床检验互认项目(19项)

    1.生化项目(14项):血糖(G1u),尿素(Urea),尿酸(Uric),肌酐(Cr),总蛋白(TP),白蛋白(Alb),胆固醇(TC),甘油三酯(TC),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肌酸激酶(CK),乳酸脱氢酶(LDH),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  

    2.免疫项目(1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 需标明方法学、定量或定性;③血细胞分析(4项):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b),血小板(PLT)。

    三、工作原则

    在确保医疗安全和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时,接诊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互认限制:

    (一)因病情变化,现有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

    (三)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四)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五)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紧急状态下的;

    (六)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七)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检查项目,各医院间不能进行结果互认的;

    (八)临床输血前的各项检验项目,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的医学检验项目的;

    (九)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检查项目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遂潼两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医疗机构采取有效形式和途径进行公示和宣传,提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知晓度,落实各医疗机构对互认机构及互认项目结果的认可和衔接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加强对本地区互认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科学可行、便于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两地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督查、考核、评估制度;要开展临床检验实验室室内、室间评价工作,保证检验质量,为患者提供科学、规范的检验报告;要强化医患沟通制度,切实提高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对确需重复检查的项目,应将原因充分告知患者,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

    (三)各级临床检验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及临床检验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的质量控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促进各机构对医学检验检查等实施质量控制,参加质量评价,推动各机构间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持,夯实遂潼两地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基础工作。

    (四)互认机构必须参加两地市级(区级)共同室间质评且成绩合格。对互认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在互认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检查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院,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互认机构资格。

    (五)建立遂潼两地市级(区级)质控中心互动机制。两地市级(区级)临床检验、放射影像质控中心强化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室间质评和临床实验室检验项目比对等医疗质量控制活动,推进两地临床检验、放射影像医疗质量规范化发展。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联系人:陈海军    

    电话:0825-2655002

    邮箱:1879966434@qq.com

    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联系人:代雪莲

    电话:023-44561453

    邮箱:tnxyzk@163.com

     

    附件:遂潼两地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机构(2021年)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63

     

     

     

     

     

    附件

    遂潼两地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

    检验结果互认机构

     

    (2021年)

     

    遂宁市中心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遂宁市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射洪市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射洪市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安居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蓬溪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大英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大英县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潼南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潼南区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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