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我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市急性传染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经党组研究决定,对遂宁市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成
我委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具有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及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人选中筛选人员组建30人的遂宁市卫生应急队伍。市卫计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调整专业队数量和构成。
二、队伍主要职责
在市卫计委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专业分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急性中毒(核与辐)事件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事件处置及灾害事故救援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参加市卫计委统一组织的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队伍管理
(一)入选队员执行任务期限为三年,各单位要及时反馈队员职称、职务等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因工作变动需进行人员调整,要及时报告市卫计委并提出调整意见,以便市卫计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队伍结构、充实人员组成,确保遂宁市卫生应急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按照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市卫计委根据事件性质和发生情况,统一调遣相关专业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派遣队员原则上将首先通知队员所在单位,由单位通知本人,情况紧急时,将直接通知本人,事后告知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三)各单位要按照队伍类型要求为应急队员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装备、现场工作设备、相关诊断急救药械和交通工具,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护卫生应急物资。要组织开展卫生应急队员专业培训和演练,优先安排队员参加能力培训,使应急队伍专业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各单位要确保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立即组成应急专业队携带相应的装备赶赴指定地点。市卫计委将定期检查应急处置队伍装备、人员备勤状况,实现30分钟内完成集结,确保随时进入实战。
(五)各区(县)卫计局要按照市卫计委党组要求,规范、整合本地卫生应急队伍,充实调整县(区)卫生应急队伍。
附件:遂宁市卫生应急队伍名单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附件
遂宁市卫生应急队伍名单
队 长:李道丕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队长:田家斌 市卫计委副主任
刘中华 市卫计委副主任
夏 军 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杜建云 市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邓成立 市卫计委疾控科科长
赵玮琳 市卫计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郭敦志 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唐继武 市卫计委应急办主任
遂宁市卫生应急救援队伍(30人)
刘文武 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中心副主(卫生防疫)
姚 成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中毒、核与辐射救援)
杨继红 市疾控中心副科长(检验)
邱小兵 市疾控中心检验师(检验)
王 讯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卫生防疫)
汪 勇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技师(检验检测)
唐志斌 市卫监支队副支队长
文 杨 市卫监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雷加强 市卫监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何永林 市卫监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陶 宁 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急诊外科、创伤)
何 诚 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急诊外科、创伤)
林 霞 市中心医院医师(内科)
黄 柳 市中心医院护师(护理)
肖 莉 市中心医院主管护师(护理)
熊明芬 市中心医院护师(护理)
王 明 市中心医医师(急诊)
张智骥 市中心医医师(护士)
赵正军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治医师(急诊)
屈 宇 市中医院主治医师(外科)
谭万利 市中医院副副主任医师(外科)
唐雪茂 市中医院护士(护理)
杨巧玲 市中医院副主任护师(危急重症护理)
袁 华 市第一人民医院主治医师(急诊医学)
谢顺成 市第一人民医院主治医师(急诊医学)
黎 雯 市第一人民医院主治医师(急诊医学)
廖成富 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师(急诊医学)
唐晓蓉 市第一人民医院主管护师(急诊科)
杨 丽 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师(急诊科)
张 欣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医师(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