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书琴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培养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议》(第19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的现状
2019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实际,我市从试点探索、政策支持、项目推进等方面着力,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上取得了初步成效,满足了市城区和县级城镇部分社区的托育服务需求。
(一)积极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2019年,在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我市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为标准,在全市积极开展了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并指导托育机构切实规范相关管理和照护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9年我市建起了第一个较为规范的托育服务试点机构,为市城区的8个社区提供了托育服务。
(二)积极构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框架。2020年7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20〕33号),对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提出了要求“鼓励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场馆等资源,建立婴幼儿照护或早期发展活动场所”。2022年8月31日市政府正式出台了《遂宁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遂府办函〔2022〕45号),也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5%,并要求“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文体、妇女儿童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引进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这些政策为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实施。按照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发改社会〔2020〕47号)精神,我市发改委、卫生健康委积极配合协作,在全市开展了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从2020年开始,经过多方收集、汇总梳理、现场调查等方式,截止2022年8月,我市共向上申报了17个普惠托育项目。并最终经省复核审定,确定了对我市6个普惠托育项目给予支持,共计437.5万元的项目资金。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3个普惠托育项目的建设,有3个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增加托育服务覆盖社区近20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3年多的发展,虽然我市托育服务社区覆盖率已经由0增长到约19.64%,但是离2025年达到65%的目标差距较大,且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托育服务需求不旺盛,社区举办托育服务机构积极性不高。相比成都、绵阳等地,遂宁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特别是幼儿在2岁以下的家庭,一般习惯由家中老人帮忙照看孩子,不愿意将太小的孩子送到托育机构,我市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刚需少,加之群众长期养成的由家中老人带娃的习惯还未发生较大转变,托育服务需求显得不那么急切和紧迫,社区主动举办托育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二)社区内小型托育机构无具体规范,举办难度较大。目前,国家、省对设在社区内小型的托育机构无明确的设置规范,而现有的托育机构设置规范要求标准较高,绝大多数社区无法找到合适的场地,加之社区经费紧张,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也十分有限,社区内兴建托育机构的难度较大。
(三)部分托育机构运营困难,社会各界对投资社区托育建设持谨慎态度。调研显示,单独提供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一般收托人数达到办托规模的70%左右,才能基本有赢利。特别是在天气寒冷等恶劣气候情况下,单独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入托率都在40%以下,基本上都是负债运行,有的机构甚至只收了几个3岁以下幼儿,运行十分困难。加上疫情影响和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等因素,社会各界对社区托育大都持观望态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区托育服务的发展,丰富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市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社区托育服务建设投入。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在市城区、县级城镇等社区科学规划、试点建设社区托育机构,并争取市、县级政府切实加大对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社区,采取公建民营、公私合营等方式,举办社区普惠托育机构,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实惠的托育服务。
(二)认真落实对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的支持性政策。认真贯彻《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20〕33号)精神,积极争取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对普惠托育机构相关的土地、房屋、税费、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切实为托育机构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争取上级资金加大社区普惠托育机构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级普惠托育专项资金,推动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市城区、县级城镇有条件的社区,按照国家、省项目支持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储备项目,主动争取上级普惠托育项目支持,不断丰富社区托育服务,努力提升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能力。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