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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1-14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卢玉琴委员

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合并重大传染病患者治疗管理的建议》(第125号提案)收悉,现将工作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严重精神障碍合并重大传染病患者有80余人,主要是在各县(市、区)医院进行治疗,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提案提到的管理不规范、治疗不延续、不安全等问题。为针对性解决问题,结合提案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合并重大传染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一、规范住院治疗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传染病患者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诊断救治。建立专家会诊机制,若患者同时患有精神障碍疾病,传染病医疗机构可邀请市民康医院专家会诊,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治。我市也将积极推进精神科专科医疗机构探索传染病专科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并发症的诊治能力。

二、强化随访服务

进一步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在严重精神障碍合并重大传染病患者病情稳定后,通过门诊服药和社区康复的方式,为居家稳定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常取药、定期病情评估、病情恶化转介等服务,严格落实督促患者及时取药、按时取药。

三、加大资金支持

2021年上级财政下达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2044.96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187.87万元,其中中省市财政对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项目补助65.93万元,中省市财政对艾滋病防治检测项目补助1496.99万元,中省市财政对结核病防治项目补助107.48万元。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并对接财政部门加大市级财政投入,探索将严重精神障碍合并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的治疗管理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持民康医院传染病相关科室建设和患者的治疗管理。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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