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疾控中心:
现将《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
2、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