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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2017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7-05-12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计局,市疾控中心,哨点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4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监测方案

    一、哨点医院设置

    按照省方案要求,2017年遂宁市共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21家,其中射洪县太乙中心卫生院、射洪平安医院、大英县中医医院、大英县河边中心卫生院、大英君珉医院、蓬溪天仁医院和遂宁嘉慧妇儿医院为2017年新增哨点医院。  

    二、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一)目的

    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

    (二)监测内容

    所有哨点医院全年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病例、异常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监测结果报告

    1.哨点医院年报告病例信息量要达到120份/医院。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监测信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在门诊HIS系统上开发“食源性疾病管理模块”。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汇总分析辖区内病例信息,发现有共同饮食史的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监测发现导致或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辖区内上报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5.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对全上报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现跨区县的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关区县进行信息核实,遂宁市卫生计生委报告,同时向有关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6.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时完成年度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分析报告并提交卫生计生委。

    、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

    (一)目的

    通过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监测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为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

    和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依据

    )监测内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与调查核实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监测结果报告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监测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核实,确认为暴发的,应当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上报基本情况。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食源性疾病暴发通知后,应当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因性食品的溯源调查,并及时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送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调查后,及时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上报基本情况;调查完毕一周内,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登陆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暴发情况并向有关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四、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

    (一)目的

    通过食源性疾病特定病原体的分离、鉴定,为食源性疾病诊断提供病原学确证。同时,通过对病人和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进行分子分型,开展病因性食品的分布调查和追踪溯源,早期识别聚集性病例和发现暴发线索 

    )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特定病原体监测。遂宁市中心医院继续采集以腹泻症状为主诉的就诊病例生物标本,对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诺如病毒等指标进行检测,标本总数平均每至少20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生物标本中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进行复核。

    2、食源性致病菌分子溯源。辖区内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的所有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和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的沙门氏菌分离株、食源性疾病专项监测的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上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分子分型分析。

    )监测结果报告

    1.遂宁市中心医院应当及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信息和标本检测数据,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送相关标本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按时向哨点医院反馈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复核结果,并将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上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分子分型图谱一致的病例和食品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为同源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源性疾病人群调查

    (一)目的

    了解我市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染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了解其流行病学特点,为食品安全策略和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

    (二)监测内容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散发感染危险因素调查。在遂宁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孕产妇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散发感染病例1:2配对病例对照调查

    (三)监测结果报告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按时将调查数据录入Epidata数据库并及时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审核员及时核对调查问卷、记录表及数据库的准确性、逻辑性和完整性。

    、食源性疾病专项监测

    (一)目的

    对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状况进行基线调查,为开展风险评估、危险因素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监测内容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染病例专项监测。由遂宁市妇幼保健院承担监测工作。

    )监测结果报告

    哨点医院应及时将病例监测信息和标本检验数据录入相应个案调查表(详见《四川省2017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对阳性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将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上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附件:2017年遂宁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名单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2017年遂宁市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名单

    序号

    哨点医院

    1

    遂宁市中心医院

    2

    遂宁市中医院

    3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4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5

    安居区人民医院

    6

    安居新安医院

    7

    安居区拦江中心卫生院

    8

    射洪县人民医院

    9

    射洪县中医院

    10

    射洪县沱牌镇中心卫生院

    11

    射洪县金华镇中心卫生院

    12

    蓬溪县人民医院

    13

    大英县人民医院

    14

    射洪县妇幼保健院

    15

    射洪县太乙中心卫生院

    16

    射洪平安医院

    17

    大英县中医医院

    18

    大英县河边中心卫生院

    19

    大英君珉医院

    20

    蓬溪天仁医院

    21

    遂宁嘉慧妇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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