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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 医院等级评审(复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6-11-10 1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经我委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下旬开始对我市创建二级乙等综合(专科)医院、创建一级甲等综合(中医、专科)医院、一级甲等综合(专科)医院复评进行评审(复评),请各相关医疗单位准备好纸质评审标准及其他相关资料。

    一、评审标准

    医院等级评审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复评)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执行,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按照《四川省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执行。乡镇(中心)卫生院、一级综合医院评审(复评)按照《遂宁市一级医院评审(复查)标准(2011版)》执行,一级专科医院、一级中医医院参照《遂宁市一级医院评审(复查)标准(2011版)》执行。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待定,以市评审办电话通知为准。

    三、其它要求

    1、现场评价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评审人员进入娱乐场所消费,不发放评审费。各县区卫计局、市直相关医疗机构按照《遂宁市医院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选取一名社会监督员对现场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2、我委将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公立医院(卫生院)本次评审一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与评审结论挂钩,检查内容参照遂卫办发〔2016〕248号文件“市州对县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表”

    3、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局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辖区内申报一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进行评审(复评),并于12月26日前将评审(复评)结果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科。

    联系人:赵玮琳、陈海军,电话:2655002、2655001。

     

    附件:1.遂宁市2016年评审及复评的医疗机构名单

    2.遂宁市2016年一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复评)

    分组安排

    3.遂宁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复评)分组安排

    4.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分组安排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1

    遂宁市2016年申请评审(复评)

    医疗机构名单

    地  区

    医疗机构

    复评或升级

    安居区

    安居仁爱妇女儿童医院

    一级甲等复评

    安居区观音镇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安居区东禅镇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安居区三家镇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安居区横山镇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船山区

    船山区龙凤镇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大英县

    大英县玉峰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大英县回马镇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大英县象山镇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射洪县

    太兴乡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蓬溪县

    蓬溪县蓬南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蓬溪县三凤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蓬溪县任隆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蓬溪县大石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蓬溪县天福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蓬溪县明月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蓬溪县文井中心卫生院

    一级甲等复评

    市  直

    视美医院

    一级甲等复评

    河东中医医院

    一级甲等评审

    射洪县

    射洪平安医院

    二级乙等评审

    船山区

    船山区永兴镇中心卫生院

    二级乙等评审

    市  直

    市民康医院

    二级乙等评审

     

    附件2

     

    遂宁市2016年一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

    (复评)分组安排

     

     队 领 导:1名

    专家组组长:1名

    联  络  员:1名

    评审分组:

    医院管理组:1名

    医疗质量组:2名

    护理质量组:1名

    院感管理组:1名

    药事医技组:2名

    财务后勤组:1名

    医院服务组:1名

    脱贫攻坚组:1名

    备注:请各评审(复评)医疗机构按专家分组构成准备评审标准纸质资料供专家使用。

    附件3

    遂宁市2016年二级综合医院评审

    (复评)分组安排

     

    第一组: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1名)

    第二组:

    第二章:医院服务(1名)

    第三组:

    第三章:患者安全(1名)

    第四组: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7名)

    第一小组:第1-13、20-23;(3名)

    第二小组:14、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三小组:15、临床检验;16、病理管理;18、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四小组:17、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五小组:19、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五组: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2名)

    第六组:

    第六章:医院管理(1名)

    第七组:

    脱贫攻坚(1名)

    备注:请各评审(复评)医疗机构按专家分组构成准备评审标准纸质资料供专家使用。 

     

    附件4

    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分组安排

     

    第一组: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1名)

    第二组:

    第二章:医院服务(1名)

    第三组:

    第三章:患者安全(1名)

    第四组: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7名)

    第一小组:1-13项,18-20项(3名)

    第二小组:14项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三小组:15项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四小组:16项医学影像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五小组:17项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1名)

    第五组: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2名)

    第六组:

    第六章:医院管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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