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现将《机关工作人员动态调整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机关工作人员动态调整制度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附件
机关工作人员动态调整制度
为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及时有效应对重点工作或突击性任务,建立委机关工作人员动态调整制度。
一、坚持人随事走原则。根据委机关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在面对急难险重工作、突击性任务等特殊情况下,可以打破科室、专业界限,对委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各项任务及时有效完成。
二、坚持以事择人和多岗位锻炼原则。人员的调整需以工作需要和干部多岗位锻炼为依据,35岁以下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到办公室、党委办、健康扶贫办等综合科室进行为期6个月以上的多岗锻炼,熟悉机关基本业务和办文办会工作。
三、机关工作人员调整需经委班子研究或委领导同意后实施。相关工作结束后,经委领导同意后,各抽调人员方可回原科室工作。
四、委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应积极支持工作人员动态调整工作,并做好调整前后本科室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