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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医疗机构实行实名制就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8-06-27 22: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及市注册医疗卫生机构:  

      为构建医患双方诚信机制,建立准确、完整的健康档案,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现将《遂宁市医疗机构实行实名制就诊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遂宁市医疗机构实行实名制就诊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原则,构建医患双方诚信机制,建立患者准确、完整的健康档案,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经研究,从2018年7月10日起,遂宁市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住院患者实名制就医,使百姓在各医疗机构的就诊信息连续、长期保存,真正建立遂宁市区域医疗健康大数据。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名制就医”概念  

    实名制就医指患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进行挂号、就诊、缴费等,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实名制就医,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健康遂宁 智慧医疗”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始终把解决病患需求放在第一位,要从患者就医感受出发,优化医院各项流程,改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隐私,让患者就医过程中充分体验医院的人文关爱。  

    (二)坚持“持续改进”原则。优化服务流程,实名制就诊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也不是短期临时性工作,需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实施的过程中结合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四、职责分工  

    (一)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实名制就医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领导机构,确定责任部门,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统筹推进落实遂宁市实名制就医相关工作;对于落实较好的先进典型医院,及时报送信息;同时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方案和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就诊患者服务需求,制定推进实名制就医的工作方案,建立患者就医实名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全面实施。推行实名制就诊工作,特别是门急诊实名制就诊既是为了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维护公平就医秩序,更是为了保障患者医疗安全,进一步提高疾病监管和监测能力,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构建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扎实推进。  

    (二)加强管理,有序推进。推行实名制就诊工作涉及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多个部门,务必加强协调和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及时进行信息系统改造,建立患者就医实名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实名制就诊的办理程序和使用流程,并加强患者信息安全及隐私的保护。  

    (三)大力宣传,有效促进。全面推行实名制就诊工作要得到广大就诊者的认同和理解。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宣传,特别发挥医务人员、门诊大厅现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现场宣传引导作用,使广大就诊者充分知晓,在人工窗口通过身份证读卡器等工具下实现实名制;在自助机上进行实名制绑卡;在微信公众号或掌上医院APP等互联网平台进行实名制绑定,使实名制就医深入人心,成为就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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