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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 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5-12-09 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国开区公共服务发展局,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市直管民营医院: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现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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