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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8-06-07 22: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大型公立医院实施精细化管理,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取得了初步成效,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遢制;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标准以内。为达到科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目的,根据省卫计委对我市的控费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了各医疗机构的控费目标。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聚焦重点任务,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改革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次均费用增长,三级公立医院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增长不超过6%;二级公立医院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增长不超过7%。各县(区)卫计局须按照我委制定的2018年控费目标(附件1),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控费任务。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确保医疗安全
       (一)严格规范医疗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严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现象。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改善医疗服务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要求,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远程医疗等制度和创新开展多学科诊疗等服务,用科技创新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严控规模设备配置。严格按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合理控制控制大型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和单体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严格落实大型医院“控量提质”基层医院“量提效”的要求,根据各级各类医院功能定位,合理布局规划配置医疗资源。同时,严格控制大型设备不合理配置。

    (三)创新推动分级诊疗。积极探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充分依托医联体建设、互联网+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手段,结合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合理利用调配资源,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现固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重点指标,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开展巡督查工作,让监督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零容忍”的态度,紧盯开单提成、收受药械回扣等违规违法问题,凡是发现此类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充分发挥医疗“三监管”平台等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优势,创新行业监管模式,动态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在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强化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的监测与控制。
        四、加强舆论引导,增强群众获得感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自媒体形式,加大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大意义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宣传,及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深化医药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的理解与支持持,防止负面舆论影响。同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落地,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改革的“获得感”。

     

    附件:遂宁市2018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目标分解表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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