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国开区、河东新区、高新区,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19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2019年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职业健康工作职责转隶到卫生健康部门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以实现《遂宁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遂府办函〔2017〕241号)目标为导向,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遏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总体要求,确保预防职业病落地落实。
一、确保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平稳过渡
(一)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职责与编制相匹配、任务与人员相适应的原则,努力配齐配强人员。
(二)厘清部门间职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卫生健康部门、人社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单位职业健康职责,各地不等不靠、积极探索、主动作为。
(三)理清内部机构职责。职业健康职责涉及卫生健康部门内部多个机构,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执法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疾控机构的监测检测和管理责任,加强疾控与监督执法机构的协调配合,解决疾控机构进企业难的问题,形成职责明确、分工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职业病前期预防
(四)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按照国务院推进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环节,全面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
(五)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按照《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非煤矿山、冶金、化工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卫函〔2019〕90号)要求,实现“4个95%以上”的工作目标,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六)推进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是做好职业健康监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提高防范意识,有助于卫生行政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监督管理效率。按照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申报系统要求,着力推进申报工作,掌握职业危害企业和危害因素底数。
(七)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非煤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并将处罚结果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强化震慑作用。
三、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
(八)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将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筛查试点相结合,多角度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持续拓展监测范围,逐步将监测点从市向工业企业、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县(区)延伸。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准确、及时、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加强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开展职业健康示范创建工作
(九)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建设。2019年度,我市将开展1家省级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力度。把创建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工作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市职业健康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五、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
(十)强化基础。摸清辖区职业健康危害企业底数,及时录入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纳入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强化工作承接保障,为开展监督执法工作配备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十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确定的重点任务,突出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和粉尘毒物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突出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进企业监督执法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十二)加强综合监管。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等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范围,通过年度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机构执业行为的执法力度,保证服务质量。
六、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十三)筹建专家队伍。优化和整合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工程防护等方面的专家资源,组织筹建《遂宁市职业健康专家库》。
(十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省重点职业病监测等信息平台,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化水平,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
(十五)加快推进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建设,配齐检测仪器设备,开展计量认证,充实专业人员。已取得资质的单位加强内涵建设,补齐短板。到2022年,市、县级疾控中心实现全覆盖,确保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医院、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每个县(区)原则上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配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以满足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需要。遂宁市中心医院要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七、加强职业健康宣教培训
(十六)加强与宣传部门、主流媒体协调合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的重要决策部署,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在全社会形成支持职业健康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的浓厚氛围。对省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的职业健康重要举措行动,要集中宣传、跟踪报道,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督促鞭策落后。
(十七)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培训。让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让广大一线劳动者了解职业健康、拒绝职业危害作业;要开展职业健康单独专项培训,不得以开展一体化培训为由,弱化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要加强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布制度建设,实现培训透明公开。
(十八)创新宣教途径和手段。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涵丰富的宣教活动,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社区,不断提高全民职业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