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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巩固健康细胞建设成果的通知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10-31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爱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印发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4号)要求,加快推进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健康步道、健康公园等建设,筑牢健康中国建设微观基础,现就进一步做好健康乡镇等健康细胞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建设

健康细胞建设是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爱卫办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广泛深入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工作,通过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习惯,打造健康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要加大健康细胞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简报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健康细胞建设的目的意义,宣传建设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追求健康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使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动。

三、严格落实责任,推动落地见效

健康细胞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爱卫办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按照健康乡镇、健康村(社区)、健康机关(企业)、健康学校(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规范(试行),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引导和规范健康细胞建设,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构建健康遂宁建设的微观基础。

四、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共建合力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以执政为民和对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牵头组织实施推进本行业本系统的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按照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规范和标准的培训、指导及评价,有序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形成共建合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健康村、健康社区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健康企业建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健康机关建设,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健康学校建设,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指导健康家庭建设,各辖区负责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等健康细胞的全面落实。

五、严格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市爱卫办按照“健康细胞”建设规范适时组织指导、督导、评估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建设结果纳入爱国卫生目标绩效考核。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爱卫办每年年底前将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爱卫办。对健康细胞建设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地区,可适当在年度爱国卫生目标绩效考核中加分。

 

附件:《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印发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4号)

 

遂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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