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遂组通〔2008〕127号)文件精神,陈丹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任命陈丹同志为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科员,定为二十五级,任职时间从2018年5月27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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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