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计委《关于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1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宣传学习并贯彻执行。
根据《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委指定遂宁市传染病医院、蓬溪县人民医院、射洪县人民医院、大英县人民医院为我市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置机构,负责我市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后处置工作。
附件:省卫计委关于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
的通知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