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市属民营医院: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川继教委〔2017〕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