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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检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8.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四川和健康遂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中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检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检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理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遂宁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遂宁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纳入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 遂宁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4. 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5. 遂宁市健康教育所
6. 遂宁市药具管理中心
7. 遂宁市中心医院
8. 遂宁市中医院
9.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10. 遂宁市传染病医院
11.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75199.9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42.16万元,增长4.67%。主要变动原因是受2022年“3.30”“8.07”“9.20”“10.19”等节点疫情影响,使得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62447.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96.08万元,占4.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63.89万元,占8.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86184.06万元,占78.9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8203.17万元,占7.78%。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7519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764.28万元,占83.09%;项目支出63433.44万元,占16.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059.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92.13万元,增长28.61%。主要变动原因是受2022年“3.30”“8.07”“9.20”“10.19”等节点疫情影响,使得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6.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93.03万元,下降19.49%。相关经费经财政事权已分配至项目实施单位账户,所以到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02.52万元,占3.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59万元,占2.67%;卫生健康支出15177.34万元,占92.01%;住房保障支出375.63万元,占2.2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496.08,完成预算100%。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科技重大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5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12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6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6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7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6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2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80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60.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11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46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9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7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44万元,完成预算27.50%,较上年减少41.33万元,下降3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积极倡导厉行节俭,减少非必要开支,使得“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30万元,占9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4万元,占8.2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30万元,完成预算36.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0.80万元,下降41.59%。主要原因是在本系统提倡厉行节俭,减少非必要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4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4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4万元,完成预算4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53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在本系统提倡厉行节俭,减少非必要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等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5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卫健委疾病预防与重点工作综合调研组(9人,1050元);接待达州市卫健委来遂交叉检查集中隔离场所(13人,1590元);接待华南生物工程重庆公司洽谈生物医药项目投资(8人,1200元);接待疫情防控医用防护物资储备抽查调研人员(7人,1050元);接待省卫健委新冠疫苗存疑接种检查工作组(8人,120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63.8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93万元,比2021年增加31.46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3.30”“8.07”“9.20”“10.19”等节点疫情影响,有人员流动,借用人员增加,使得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4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2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5.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设备、办公家具、用具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3%。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6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07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考试考务工作经费、老龄健康工作经费、医改工作经费、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爱国卫生城市复审项目、卫监设备购置经费、卫监设备购置经费、行政许可工作经费、辅助管理专项经费、辅助管理专项经费、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设备运转保障专项等2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7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遂宁市卫生健康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卫生健康服务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等三项共同转型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986分,绩效自评综述:我系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约束,认真履实了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总体优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委在“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卫生健康服务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委在“2022年卫生健康服务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委在“疫情防控”项目预算编制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收到卫健委拨付的防疫资金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1):反映单位退休事业人员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的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用于防疫相关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中医药(06)其他中医药支出(99):用于其他中医药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计划生育服务(17):反映计划生育相关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1):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9):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支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其他应急管理支出(99):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4)抗疫相关支出(02)其他抗疫相关支出(99):用于防控疫情相关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遂宁市中心血站、遂宁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遂宁市中医院、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传染病医院、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遂宁市健康教育所、遂宁市药具管理中心;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遂编委发〔2022〕33号)文件要求“撤销市健康教育所,市药具管理中心,收回事业编制,核销领导职数,职责划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文日期2022年7月27日。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检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8.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四川和健康遂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中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检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检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理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遂宁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遂宁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三)人员概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编制39名,参公事业编制44名,局属医馆中心事业编制2487名。截至2022年年末在职4817名,其中在编人员2148名,编外长聘人员2669名。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914名,其他人员1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初预算381756.22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7375.36万元,事业收入364234.9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563.89,其他收入1582万元,中期调整7596.8万元,年度预算数389353.0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2-1: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7375.36
|
7596.8
|
14972.16
|
| 二、其他收入
|
1582
|
|
1582
|
| 三、年初结转结余
|
8563.89
|
|
8563.89
|
| 四、事业收入
|
364234.98
|
|
364234.98
|
| 总计
|
381756.22
|
7596.8
|
389353.02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市卫生健康委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7375.36万元,中期调整为16515.7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23891.11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22225.76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3.0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5433.48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5228.91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5.96%;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8457.63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16996.85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2.08%。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年度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初总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 一、基本支出
|
4961.58
|
471.9
|
5433.48
|
5228.91
|
96.24%
|
| 人员经费
|
4244.56
|
479.61
|
4724.17
|
4636.44
|
97.98%
|
| 公用经费
|
717.02
|
-7.71
|
709.31
|
592.47
|
100%
|
| 二、项目支出
|
2413.78
|
16043.85
|
18457.63
|
16996.85
|
92.08%
|
| 总计
|
7375.36
|
16515.75
|
23891.11
|
22225.76
|
93.03%
|
| 年末结转结余
|
8563.89
|
|
8563.89
|
8563.89
|
100%
|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2022年我委对本系统29个特定目标类项目编制绩效目标表,涉及金额2413.77万元,重点项目包含: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考试考务工作经费80万元、辅助管理专项经费49.5万元、无偿献血工作经费813.6万元、血液采集专项经费295万元、敏免试剂及耗材购置费650.7万元。在2022年已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2.目标实现。
2022年市卫生健康系统共批复预算人员类经费4244.56万元,公用经费717.02万元,项目支出2413.78万元。人员类完成值4636.44万元,增加完成值391.88万元;公用经费完成值592.47,执行率82.63%;部门项目支出完成值16996.85,增加完成值14583.07。
特定目标类项目目标完成表参考(主要体现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机关及下级单位
|
项目
|
绩效目标
|
数量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完成率
|
|
| 市卫生健康委
|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
|
在2022年投入45财政资金通过“三监管”平台,网络安全等平台建设与维护的方式开展工作,其中“三监管”平台维护费用10万一年,网络安全预算金额43万元,(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一个,租用市政务云平台安全服务,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应急演练,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实现市卫健委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
|
平台数量
|
2
|
2
|
100%
|
|
| 市卫生健康委
|
医改重点工作经费
|
在2022年投资财政资金1.8万元,通过聘请专家的方式对全市约59个市级重点专科进行评审工作,期间将发生差旅费,工作经费,专家评审费等、完成2022年对我市重点专科能力提升工作,严格执行《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医学重点专科(临床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我市医学类重点专科向更好更强的目标发展。
|
检查数量
|
2
|
2
|
100%
|
|
| 市卫生健康委
|
宣传经费
|
媒体合作合计成本20万:遂宁外宣报道组中省媒体工作室(微信微博运维、舆情监测)3万;华西都市报2万;遂宁电视台5.5万;遂宁日报社5.5万;中国网1万;四川法制报1万;《民主与法制》1万;《国际在线》1万。
|
宣传协议数量
|
8
|
8
|
100%
|
|
| 市卫生健康委
|
老龄健康工作经费
|
2022年投入5万元资金,分别用于1.开展国家卫健委统一部署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印制老年健康宣传手册,预防老年痴呆宣传资料等1万元,开展1-2场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布置经费0.5万。2.敬老月活动经费3.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高龄贫困及敬老100人,需要1.5万元,开展敬老月系列敬老爱老现场活动,老年文艺表演等活动,舞台,音响,背景,主持等节目费用共计1.5万。活动效果,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为老年人提供义诊,健康咨询等活动,惠及1万老年人,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开展积极的老年人活动,宣传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营造社会敬老爱老氛围。
|
服务老年人数量
|
100
|
100
|
100%
|
|
| 市卫生健康委
|
考试考务工作经费
|
2022年在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计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通过组织2022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方式安排资金。其中医师资格考试预算29万元,202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预算16.64万元、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4.36万元。圆满完成2022年组织的三场考试。实现为国家评选更多有用的医技、护士、医生人才,加强医疗队伍建设。
|
组织考试数量
|
3
|
3
|
100%
|
|
| 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
计生宣传及帮扶经费
|
全面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强化计生协生育关怀服务品牌建设,引导广大群众适应新时期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
|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
|
15人/户
|
15人/户
|
100%
|
|
| 遂宁市疾病预防中心
|
办公设备购置专项
|
为提高单位办公效率,保障日常办公正常开展,购置办公设备一批。
|
购置一体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
17台
|
17台
|
100%
|
|
|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监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运行成本费
|
开展饮水卫生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监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保障我市人民身体健康。
|
饮用水监测份数
|
240份
|
453份
|
100%
|
|
|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疾控检验检测设备运转保障专项
|
定期完成中心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
检定台件
|
490台
|
320台
|
65%
|
|
| 遂宁市疾病预防中心
|
美沙酮门诊运转经费
|
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检验
|
购买美沙酮口服液
|
200桶
|
160桶
|
80%
|
|
| 遂宁市疾病预防中心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对本年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编外人员劳务报酬。
|
全年体检从业人员人数
|
1.50万人
|
1.02万人
|
68%
|
|
|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全民防艾意识,提高大众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
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印刷宣传资料
|
1万份
|
1.05万份
|
100%
|
|
| 市中心血站
|
血液病疾病预防控制(艾滋病检测)
|
500人
|
血清检测人数
|
≧500人
|
500
|
100%
|
|
| 市中心血站
|
血液采集专项经费
|
31人
|
经费供养人数
|
≧31人
|
29
|
93.55%
|
|
| 市中心血站
|
核酸试剂及耗材
|
47000人
|
检测人数
|
≧47000人份
|
39637人
|
84.33%
|
|
| 市中心血站
|
无偿献血工作经费
|
47000人
|
采血人数
|
≧47000人份
|
39637人
|
84.33%
|
|
| 市中心血站
|
酶免试剂及耗材购置费
|
45000人
|
检测人数
|
≧45000人份
|
39637人
|
88.08%
|
|
| 市中心血站
|
设备购置
|
8台
|
采购数量
|
≧8台
|
8
|
100%
|
|
| 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
卫监设备购置经费
|
2022年预算5万元财政资金。单位机构改革用于新增单位会议室桌椅;会议音响、无线话筒等办公设施设备。
|
设备数量
|
1
|
1
|
100%
|
|
| 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
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
在2022年预算20.47万元财政资金,其中行政性事业收费拨款1.47万元。用于依法完成涉及卫生健康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和专项监督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工作,开展公共场所、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职业病防治与放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稽查与信息工作等。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从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涉及的办公经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及监督能力建设等
|
复审次数
|
15
|
15
|
100%
|
|
| 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
行政许可工作经费
|
优质、高效的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放射源诊疗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医疗广告审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等咨询解答、受理、制证工作;行风建设;群众满意率≥90%。
|
办件数量
|
450
|
450
|
100%
|
|
|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
120指挥调度系统运行经费
|
利用计算机网络、语音处理、通信网络及车辆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实现对区域内院前急救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对急救事件、突发事件及灾害事件的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及时控制等。
|
平台数量
|
1
|
1
|
100%
|
|
|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及宣传费
|
利用计算机网络、语音处理、通信网络及车辆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实现对区域内院前急救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对急救事件、突发事件及灾害事件的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及时控制等。
|
购买应急救援物资件数
|
10000
|
10000
|
100%
|
|
3.支出控制。
支出控制较到位。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办公费与印刷费的实际支出均未超过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已编制预算。整体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无偏差。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追加流程要求,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192.22万元,结余注销额为1766.29万元,部门对预算资金及时清收,绩效运行进度较可控。
|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8个科目
|
||||
| 8个科目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偏差程度
|
偏差原因
|
| 办公费
|
64.35
|
65.04
|
1.07%
|
疫情原因增加少量办公费
|
| 印刷费
|
11.57
|
11.57
|
0
|
|
| 水费
|
2.98
|
2.46
|
-17.45%
|
倡导节约,减少支出
|
| 电费
|
22.24
|
40.60
|
82.55%
|
疫情严重,加班时间多,再加上夏天温度居高不下,实验室检验任务较多
空调用得多。
|
| 物业管理费
|
173.06
|
102.81
|
40.59%
|
2022年我委下属单位健康教育所、药具管理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机构改革合并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以节约了物业管理费。
|
| 维修维护费
|
108.76
|
122.69
|
12.8%
|
预算执行中增加了中心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导致偏离度为12.8%
|
| 培训费
|
34.39
|
16.15
|
-53.03%
|
因疫情原因开展培训少
|
| 会议费
|
7.1
|
3.02
|
-57.46%
|
疫情原因组织会议少
|
4.及时处置,经事中绩效监控的实行,我委开展两次资金使用进度通报,并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或者不符合执行条件的项目进行追减资金处理。共追减资金192.2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7.756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84.4668万元。使闲置资金得到充分运用,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证实了绩效监控科学有效,值得提倡。
5.执行进度,我系统在2022年度6月的预算执行进度为39.2%,9月的预算执行进度为50%,在12月的预算执行进度为68.7%。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我系统上平台预算金额34831.18万元,实际执行33064.89万元,预算完成率94.9%,各单位分别完成情况如下: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率88.8%,遂宁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完成率97.9%,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99.2%,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77.3%,遂宁市中心血站完成94.1%,遂宁市健教育算所完成91.8%,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完成91.4%,遂宁市中心医院完成97.5%,遂宁市中医院完成96.6%,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和生育中心完成100%,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100%,遂宁市药具管理中心完成93.7%,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完成80.8%。
2022年底我委对下属单位完成率低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剖析,主要因客观原因,未达支付进度涉及金额924.91万元。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及项目及金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下达指标400万,执行数357.04万元,执行率89.26%,结余42.96万元,因疫情存在特殊性,未能完成支付。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项目及金额:(一)“2022年中省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下达指标503万,执行数158.36万,执行率31.48%,结余344.64万元;“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配套资金(第三批)”下达指标85万,执行数11.75万,执行率13.82%,结余73.25万元,以上两个项目资金均为购置艾滋病、结核等检测试剂耗材,目前已实施采购,资金结转明年支付。(二)“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下达指标56万,执行数9.76万,执行率17.43%,结余46.24万元,本项目主要为采购检验检测设备,已按政府招标采购流程完成设备购置,资金结转明年支付。
遂宁市中心医院涉及项目近金额:(一)“雷帕霉素作用于不同年龄女性皮肤成纤维细胞抗衰老及发生自噬的差异性研究专项资金”下达指标15.25万元,执行数2.52万元,执行率16.52%,结余12.73万元,该科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资金是一次性拨付,将严格按照进度支付;(二)“住院医师(含公卫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资金”下达指标756万元,执行数350.91万元,执行率46.42%结余405.09万元,该笔资金用于2022年8月-2023年8月住院医师的生活补助,将严格按照进度支付。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 部门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资金结余率
|
是否小于0.1(10%)
|
| 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费
|
45
|
39.11
|
86.9%
|
13.1%
|
否
|
| 宣传经费
|
20
|
20
|
100%
|
0
|
是
|
| 老龄健康工作经费
|
5
|
2.91
|
58.2%
|
41.8%
|
否
|
| 考试考务工作经费
|
80
|
53.21
|
66.51%
|
33.48%
|
否
|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49.50
|
49.43
|
99.87%
|
0.00
|
是
|
| 办公设备购置专项
|
3.79
|
3.79
|
100.00%
|
0.00
|
是
|
| 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设备运转保障专项
|
20.00
|
20.00
|
100.00%
|
0.00
|
是
|
| 美沙酮门诊运转经费
|
1.60
|
1.60
|
100.00%
|
0.00
|
是
|
| 卫生监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运行成本费
|
9.17
|
9.17
|
100.00%
|
0.00
|
是
|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6.51
|
6.51
|
99.99%
|
0.00
|
是
|
| 2022年设备购置项目
|
25.00
|
24.96
|
99.84%
|
0.00
|
是
|
|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
23.46
|
23.46
|
100.00%
|
0.00
|
是
|
|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
69.00
|
62.10
|
90.00%
|
0.10
|
否
|
|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
|
87.50
|
47.06
|
53.79%
|
0.46
|
否
|
|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
|
2.29
|
0.00
|
0.00%
|
1.00
|
否
|
| 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级补助资金
|
77.64
|
76.10
|
98.02%
|
0.02
|
是
|
| 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配套资金(第三批)
|
85.00
|
11.75
|
13.82%
|
0.86
|
否
|
|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
898.85
|
534.01
|
59.41%
|
40.58%
|
否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166.06
|
126.8
|
76.36%
|
23.64%
|
否
|
| 新冠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
|
109.34
|
29.78
|
27.24%
|
72.76%
|
否
|
| 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
4.93
|
4.93
|
100%
|
0
|
是
|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122.7
|
122.7
|
100%
|
0
|
是
|
| 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338.1
|
338.1
|
100%
|
0
|
是
|
| 遂宁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四季度债券资金)
|
8000
|
8000
|
100%
|
0
|
是
|
8.违规记录,2022年我系统不存在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2022年采用预算绩效监督手段,有效加快了我系统的资金执行进度,在疫情反复侵扰下,我委带领下属单位稳步、有序,在每个时间节点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达到了进度,在年底我系统整体预算执行率达到94.9%的好成绩。
2.自评公开, 2022年我委带领下属12个单位在遂宁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行了预算公开,在公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同时对29的特定目标类项目也做了公开,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信息公开及时。我系统严格按照要求在市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后,根据市财政要求按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本绩效目标情况。同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已信息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结合我委及系统的实际情况,集中精力在疫情防控工作上。在市财政资金方面的有力保障下我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委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认真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精准、有力有序应对“3.30”“8.07”“9.20”“10.19”等多轮重大疫情,全力以赴做好新阶段医疗救治工作,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别是“9.20”疫情仅用时6天实现社会面清零,多次获得兴平副省长肯定。
1.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坚持集中办公、实体运行,细化完善职责分工,进一步凝聚工作力量。疫情暴发期间,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值守,干部职工全体动员、并肩战斗、日夜坚守、共克时艰。
2.持续抓好预警防控。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哨点作用,织密社会防控防线。始终将“外防输入”作为重点,严格执行来返(遂)人员“落地即检”制度,采取“核酸+抗原”双检模式,分类实施“点对点”转运。
3.从严管理重点场所。指导督促商超、茶楼等重点场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首诊负责、“一人一诊室”和医废处置等制度;强化隔离场所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压实“双点长”责任,常态化开展督查。紧跟疫情防控形势,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5921家(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558份。
4.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全市设置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1家、后备医院1家;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达到34.13万管/日,储备检测人员1370名、采样人员13408名;储备隔离房间17315间;大力提升流调溯源能力,全面培训实战,实现队伍数量质量双提升。
5.用心做好服务保障。根据疫情动态,及时发布防疫信息、科普知识,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防疫。对大型会议、聚集性活动提出防疫建议,成功为90余起大型活动和会议提供有效的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保障。继续巩固免疫屏障,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疫苗6030664剂次,全面完成国、省下达目标任务。
6.全力抓好医疗救治。疫情进入新阶段后,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制定分级分类医疗救治方案和病人转诊流程,规划布局9个医疗救治医联体(医共体),实行三级医院包片、县级医院分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分工协作机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增至30个,日最大接诊能力提升至10000人次;住院床位扩容至15479张;各类ICU床位增至323张;呼吸机增至431台;ICU医生由99人增加至661人,ICU护士由321人增加至1601人;增加120调度席位1个,市主城区增加院前急救单元4个,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非急救服务不占用120急救资源;高质量完成全市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任务,全市常住老年人54.6503万人,排查率100%;全市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医疗秩序总体平稳,医疗资源经受住了疫情冲击,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通过对2022年实际工作的总结,结合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我系统综合得分79.66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良”。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因疫情原因好多项目都未按照时间节点开始;二是因我系统涉及医院预算,且因医院收入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导致偏离度大。三是2022年我委大力提倡节俭,同时在项目开展时也会多方比价,导致项目完成后还存在结余资金。
(三)改进建议
1.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有待量化和细化,整体支出绩效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缺乏对应性、关联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些绩效目标指标难以量化。
2.预算控制工作受限,年初的预算不含部分项目预算追加指标,年中增加的预算调整数较大,造成预算控制工作的难度加大。
3.绩效评价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熟练,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只注重资金的争取和执行工作,轻视了资金的后续绩效评价工作。
4.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制度体系不健全,尚未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
5.针对我系统偏离度大的问题,希望绩效评价专家组能针对我系统出台切实有效的评价体系。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0433859-考试考务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2年在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计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通过组织2022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方式安排资金。其中医师资格考试预算29万元,2022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预算16.64万元、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4.36万元。圆满完成2022年组织的三场考试。实现为国家评选更多有用的医技、护士、医生人才,加强医疗队伍建设。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80.00
|
80.00
|
53.21
|
66.51%
|
10
|
|
受疫情影响,有两场考试未组织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0.00
|
80.00
|
53.21
|
66.51%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2年组织专业技术考试场次
|
=
|
3
|
场次
|
1
|
12.5
|
|
|
||
| 三场考试成本
|
=
|
80
|
万元
|
53.21
|
12.5
|
|
|
||||
| 质量指标
|
组织三场考试顺利完成率
|
=
|
100
|
%
|
33.33%
|
12.5
|
|
|
|||
| 时效指标
|
2022年在各个规定时间段内顺利组织考试率
|
=
|
100
|
%
|
100
|
12.5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直接影响我市卫生行业发展
|
≥
|
100
|
万元
|
|
10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治理能力、落实国家政策
|
≥
|
80
|
%
|
|
10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遂宁地区GDP产生可持续影响
|
≥
|
3
|
年
|
|
1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主体和公众
|
≥
|
90
|
%
|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受疫情影响本年有两场考试未实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及时筹划,及时实施。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4811076-老龄健康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2年投入5万元资金,分别用于1.开展国家卫健委统一部署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印制老年健康宣传手册,预防老年痴呆宣传资料等1万元,开展1-2场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布置经费0.5万。2.敬老月活动经费3.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高龄贫困及敬老100人,需要1.5万元,开展敬老月系列敬老爱老现场活动,老年文艺表演等活动,舞台,音响,背景,主持等节目费用共计1.5万。活动效果,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为老年人提供义诊,健康咨询等活动,惠及1万老年人,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开展积极的老年人活动,宣传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营造社会敬老爱老氛围。
|
2022年投入5万元资金,分别用于1.开展国家卫健委统一部署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印制老年健康宣传手册,预防老年痴呆宣传资料等1万元,开展1-2场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布置经费0.5万。2.敬老月活动经费3.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高龄贫困及敬老100人,需要1.5万元,开展敬老月系列敬老爱老现场活动,老年文艺表演等活动,舞台,音响,背景,主持等节目费用共计1.5万。基本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2.91
|
58.28%
|
10
|
|
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2.91
|
58.28%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慰问高龄贫困及敬老人数
|
=
|
100
|
人
|
|
12.5
|
|
|
|
| 质量指标
|
慰问人数达标率
|
=
|
100
|
%
|
|
12.5
|
|
|
||
| 时效指标
|
在2022年完成
|
=
|
100
|
%
|
|
12.5
|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投入
|
≤
|
5
|
万元
|
|
12.5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宣传积极性,老龄管和健康老龄化。营造社会敬老爱老氛围。
|
≥
|
80
|
%
|
|
15
|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对当代青年敬老爱老产生可持续性影响
|
≥
|
3
|
年
|
|
15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众老人满意度
|
≥
|
85
|
%
|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
|||||||||
| 改进措施
|
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4811151-宣传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媒体合作合计成本20万:遂宁外宣报道组中省媒体工作室(微信微博运维、舆情监测)3万;华西都市报2万;遂宁电视台5.5万;遂宁日报社5.5万;中国网1万;四川法制报1万;《民主与法制》1万;《国际在线》1万。
|
媒体合作合计成本20万:遂宁外宣报道组中省媒体工作室(微信微博运维、舆情监测)3万;华西都市报2万;遂宁电视台5.5万;遂宁日报社5.5万;中国网1万;四川法制报1万;《民主与法制》1万;《国际在线》1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
已完成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合作媒体个数
|
=
|
6
|
个
|
|
12.5
|
|
|
|
| 质量指标
|
合作达标率
|
=
|
100
|
%
|
|
12.5
|
|
|
||
| 时效指标
|
整体完成时间
|
=
|
2022
|
年
|
|
12.5
|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投入
|
≤
|
20
|
万元
|
|
12.5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在2022年直接推动遂宁市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带动GDP增长
|
≥
|
50
|
万元
|
|
10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在2022年宣传卫健委在卫生体系建设。
|
≥
|
80
|
%
|
|
10
|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带动遂宁市卫生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
|
≥
|
3
|
年
|
|
1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主体和公众
|
≥
|
80
|
%
|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完成目标任务
|
|||||||||
| 改进措施
|
完成目标任务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4811161-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在2022年投入53万财政资金通过“三监管”平台,网络安全等平台建设与维护的方式开展工作,其中“三监管”平台维护费用10万一年,网络安全预算金额43万元,(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一个,租用市政务云平台安全服务,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应急演练,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实现市卫健委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
|
在2022年投入53万财政资金通过“三监管”平台,网络安全等平台建设与维护的方式开展工作,其中“三监管”平台维护费用10万一年,网络安全预算金额43万元,(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一个,租用市政务云平台安全服务,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应急演练,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实现市卫健委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已完成任务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3.00
|
45.00
|
39.11
|
86.90%
|
10
|
|
已完成目标任务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3.00
|
45.00
|
39.11
|
86.9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平台建设与维护个数
|
=
|
2
|
个
|
|
12.5
|
|
|
|
| 质量指标
|
平台建设达标率
|
=
|
100
|
%
|
|
12.5
|
|
|
||
| 时效指标
|
平台建设与维护时间
|
=
|
2022
|
年
|
|
12.5
|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投入
|
≤
|
53
|
万元
|
|
12.5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2022年及以后直接提升卫生健康工作业务能力
|
≥
|
100
|
万
|
|
10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正常运行
|
≥
|
85
|
%
|
|
10
|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可持续推动健康遂宁工作的顺利开展
|
≥
|
5
|
年
|
|
1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团体和公众
|
≥
|
85
|
%
|
|
10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完成目标任务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4811189-医改工作重点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在2022年投资财政资金6万元,通过聘请专家的方式对全市约59个市级重点专科进行评审工作,期间将发生差旅费,工作经费,专家评审费等、完成2022年对我市重点专科能力提升工作,严格执行《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医学重点专科(临床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我市医学类重点专科向更好更强的目标发展。
|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未开展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6.00
|
1.80
|
0.08
|
4.44%
|
10
|
|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未开展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
|
1.80
|
0.08
|
4.44%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评价我市重点专科个数
|
=
|
50
|
个
|
|
12.5
|
|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未开展
|
|
| 质量指标
|
评审结果达标率
|
=
|
100
|
%
|
|
12.5
|
|
同上
|
||
| 时效指标
|
在2022年完成率
|
=
|
100
|
%
|
|
12.5
|
|
同上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投入
|
≤
|
6
|
万元
|
|
12.5
|
|
同上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直接影响我市的卫生健康收入
|
≥
|
50
|
万元
|
|
10
|
|
同上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履职或服务效率等
|
≥
|
85
|
%
|
|
10
|
|
同上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医学重点专科(临床类)产生可持续影响
|
≥
|
3
|
年
|
|
10
|
|
同上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主体和公众
|
≥
|
85
|
%
|
|
10
|
|
同上
|
|
| 合计
|
100
|
|
同上
|
|||||||
| 评价结论
|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未开展
|
|||||||||
| 存在问题
|
及时筹划,及时实施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0434610-计生宣传及帮扶经费
|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全面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强化计生协生育关怀服务品牌建设,引导广大群众适应新时期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5.60
|
15.60
|
15.59
|
99.95%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60
|
15.60
|
15.59
|
99.95%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家庭帮扶
|
=
|
80
|
人/户
|
|
4.5
|
|
|
|||||||
|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
|
=
|
15
|
人/户
|
|
4.5
|
|
|
|||||||||
| 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
=
|
3
|
起
|
|
4.5
|
|
|
|||||||||
| 质量指标
|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
|
=
|
15
|
人/户
|
|
4.5
|
|
|
||||||||
|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
|
2000
|
人/户
|
|
4.5
|
|
|
|||||||||
| 计划生育家庭帮扶
|
=
|
80
|
人/户
|
|
4.5
|
|
|
|||||||||
| 时效指标
|
计划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
4.5
|
|
|
||||||||
| 成本指标
|
慰问计生困难家庭80户(困难女孩、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贫困母亲等)
|
=
|
4
|
万
|
|
4.5
|
|
|
||||||||
| 优生优育指导进村、进社区宣传活动
|
=
|
2
|
万
|
|
4.5
|
|
|
|||||||||
| 关爱流动人口—把健康带回家宣传活动
|
=
|
2
|
万
|
|
4.5
|
|
|
|||||||||
| 帮扶15名贫困母亲
|
=
|
4.5
|
万
|
|
4.5
|
|
|
|||||||||
| 青春健康教育工作
|
=
|
4
|
万
|
|
4.5
|
|
|
|||||||||
| 新闻宣传活动(与电视台签订宣传合同)
|
=
|
1
|
万
|
|
4.5
|
|
|
|||||||||
| 5.29会员宣传活动
|
=
|
2
|
万
|
|
4.5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及其家长学习正确的性教育、心理知识
|
=
|
100
|
%
|
|
4.5
|
|
|
|||||||
|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帮助15名贫困母亲发展生产,自力更生
|
=
|
100
|
%
|
|
4.5
|
|
|
|||||||||
| 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帮助80户计生困难家庭
|
=
|
100
|
%
|
|
4.5
|
|
|
|||||||||
| 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学习优生优育等知识
|
=
|
100
|
%
|
|
4.5
|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普及优生优育等健康知识
|
=
|
85
|
%
|
|
4.5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宣传工作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
4.5
|
|
|
|||||||
| 合计
|
100
|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
发展资金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遂财社〔2022〕145号、遂财社〔2022〕147号;涉及资金2625.81万元)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要求,市级财政要在中、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配套安排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等必要支出。为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财政按照现行市与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收分享比例予以补助,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在保障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同时,合理制定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明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市级配套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补助项目。按照各区(园区)核定人数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数核定金额。
2.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项目。按照2015年市本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收基数和各区核定人数核定金额。
3.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按照各区(院区)村卫生室个数核定金额。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艾滋病检测及宣传、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管理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项目。
5.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中医药科研(名中医科研)下项目、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和基层西学中培训项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评价组织情况。
为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实施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遂宁市《2023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综合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各种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抽样或整体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
3.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2023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分值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1)评价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过程控制过程中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
(4)根据年初项目预算考评指标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委联合市财政严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14号)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申报、批复等程序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专项资金主要来源:市级财政一般预算内拨款。
2.项目资金安排及到位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支出情况。
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到位2625.81万元。具体实施单位及使用情况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照各区(园区)核定人数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数,及具体补助标准拨付资金382.56万元。其中市疾控中心87.5万元、市卫生执法行政综合支队35万元、遂宁经开区80.94万元、市河东新区20.62万元、遂宁高新区30.73万元、船山区49.44万元、安居区78.33万元。使用情况:市疾控中心、市卫生执法行政综合支队用于核定的35个公共卫生服务特别服务岗补贴;遂宁市经开区、河东新区、高新区、船山区、安居区根据《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川发改社会〔2021〕548号)中规定的标准84元/人,扣除中省补助后市级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补助;即市财政此次补助260.06万元全部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资金已完成支付。
(2)2022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资金。根据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文件精神,财政每年以2015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收金额的20%进行定额补助;根据遂发改〔2013〕363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对扩权县的船山区(含三园区)、安居区按常住人口1元标准进行补助,县(区)级财政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承担兜底责任。此次分配资金共计1414.78万元。详细:市中心医院870.92万元,市传染病医院27.94万元,市中医院(含市保健院)175.83万元,市一医院196.54万元,市民康医院17.15万元,市船山区83.3万元,市安居区43.1万元。资金已用于医院的日常开支,使用完毕。
(3)2022年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资金。根据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助按照常住人口进行分配,按照2元/人标准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按照村卫生室个数进行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000元;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根据我委关于印发《2022年基层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和母婴安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域医疗卫生中心按照20万元/个补助,市级中心镇建设按25万/个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建设按5万/个人补助。此次共计拨付资金491.4万元。详情如下:遂宁市经开区常住人口199836人,村卫生室60个,共计补助金额45.97万元;市河东新区常住人口91847人,村卫生室13个,共计补助金额19.67万元;遂宁市高新区常住人口86753人,村卫生室45个,共计补助资金21.85万人;船山区常住人口454564人,村卫生室200个,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建设2个,共计拨付资金140.91万元;安居区常住人口431000人,村卫生室668个,市级中心镇建设1个,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1个,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建设2个,拨付资金208万元;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等共计拨付资金55万元;资金已达到使用进度。
(4)202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根据我委印发《2022年重大疾病共同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按照各区(园区)2021年底户籍数,结合我市202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任务分配。共计拨付资金177.07万元,详细:市疾控中心85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检测及宣传、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化建设、免疫规划(麻疹风疹防治)、肺结核耐多药筛查;市传染病医院4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经费、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管理;市民康医院10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遂宁市经开区、市河东新区、市高新区、船山区、安居区共计42.07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经费已使用完毕,并达到预期效果。
(5)2022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共计补助资金160万元。具体:市中心医院8.3万元,市中医院22.2万元,市第一人民医院3.8万元,市河东新区20万元,船山区22万元,安居区20.8万元,射洪市38.9万元,蓬溪县9.6万元,大英县14.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市级中医药科研(名中医科研)、2022年度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馆文化宣传“五个一批”活动、基层西学中培训。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根据汇总相关实施单位的报告,均表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设备、物资、耗材等采购流程规范,并将相关支付凭证保管完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实施科室因工作需要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2.根据实施科室申请,对达到集体决策金额的提请党组讨论,集体讨论通过后,再进一步实施计划,对未达到集体决策金额的,按照财务报账流程进行处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号)要求,专款专用,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在使用合规、合理的情况下,同时做到高效。
(三)项目监管情况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作为民生资金,受专门监督,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都按照严格的流程,项目实施单位都按照严格流程申请使用资金,接受层层监督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我市财政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625.81万元。2022年,我委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全力推进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建设,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实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1.以大干快上之势推进卫生高质量发展。一是疾病防控深耕细作。加强慢性病管理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艾滋病检测覆盖率40.59%(省级任务25%)、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6.67%(省级任务91%);肺结核报告发病率38.41/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23.29%;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4.64%(国家指标80%)。二是母婴安全扎紧筑牢。全力维护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健康,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11.14/10万、新生儿死亡率0.95‰、婴儿死亡率1.7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0‰,均达到“两纲”目标。三是职业健康勇拓新局。成立遂宁市职业健康推进专项工作组,制定《遂宁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评选26名市级“职业健康达人”。四是应急能力持续提升。修订完善《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建成市级卫生应急队伍4支206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142人,完成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搬迁工作。五是基层卫生逐步夯实。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新增9个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和太乙中心卫生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表扬;射洪市金华中心卫生院等6个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3047名离岗村医和在岗村医共发放补助859.08万元。六是爱国卫生巩固提升。印发《2022年度市城区公共场所禁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禁烟专项治理行动;233个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七是血液保障规范高效。修订《遂宁市中心血站采供血应急预案》,新增市民中心爱心献血屋,全年累计采集全血7704080毫升,单采血小板1117个治疗量,基本满足临床需求。
2.以竞争比拼之势促卫生行业提质晋位。一是医改工作纵深推进。加快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建设,市中心医院健康服务产业基地和市一医院高新院区投用;市中心医院大器官移植项目已通过省卫生健康委肾脏移植项目诊疗科目现场评审,市中医院成功申报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川北医学院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市皮肤病医院、市康复医院揭牌。我市取得2020年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总分排位全省第一、三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率名列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二是中医药工作稳步推进。成立遂宁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和中医药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投入市级科研经费84万元,支持中医药类别科研项目75个,撬动机构科研投入170余万元。发展大宗道地中药材28味,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9.61万亩(同比增长17.2%),产量6.35万吨,“川白芷”种植规模多年保持全省第一;创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家,全市开展中医药文化知识讲座20余次,巡回医疗及义诊指导14262人次。三是监督执法有力有序。2022年办理案件110件,罚款88.58万元,案件查办数量同比增长205.56%。2件执法案例入选全省卫生健康执法优秀典型案例,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确立为四川省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大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司法部评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四是医疗管理提质增效。出动质控专家200余人次,督导全市医疗机构100余家次,全面保证医疗质量。持续规范抗菌药品使用,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达100%。五是医疗资源持续共享。深入推进川渝两地大型公立医院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52001人次,其中遂渝检验检查结果互认1862人次。
3.以拳拳为民之势擦亮民生幸福底色。一是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坚决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实施细则》《遂宁市主城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九条措施》。完成2个省级普惠托育项目,新增托位195个。二是落实计生奖扶政策。打卡发放奖励扶助资金、特别扶助资金近7000万元,完成300余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工作。三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6736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服务。新增3个社区医养结合中心,船山区桂花医养中心被认定为“四川省第一批医养服务示范单位”,射洪市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安居区凤凰街道黄林社区被命名为“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四是做实基本公卫服务。为279.13万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使居民健康意识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改变。五是免费提供“两癌”筛查。健全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网络,为2.2375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任务完成率达122.94%。六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创新增加对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填补了监测空白。探索将大英监狱罪犯食堂、民警职工食堂纳入申报创建单位,在特殊人群开展营养健康配餐。
4.以全面保障之势筑牢筑“三城”兴“三都”基石。一是科学谋划卫健项目。出台《遂宁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谋划卫生健康项目79个,计划总投资135亿元;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二是精心打造宣传精品。围绕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在国、省各级媒体发布多篇文章;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展示遂宁卫健系统工作成效文章3篇。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与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完成数据对接,市中心医院完成SPD物流供应链系统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一键式”医疗服务等便民举措50余项。四是强化人事人才服务。理顺船山区、市直三园区疾控体制机制,完成市疾控中心和市健康教育所、市药具管理中心机构整合;选派412名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市卫生健康信息和医学技术服务中心被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考点单位。五是维护系统安全稳定。办理12345热线办理件5444件,按期办结率99.99%;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全年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6件,按时回复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10余件。持续开展禁毒工作,门诊累计治疗吸毒人员993人,年维持治疗人数95人,保持率为81.90%。六是做好保密机要管理。加强密码电报、涉密文件资料、计算机网络管理,严格按照保密文件管理规定接收、运转文件,全年办理密件586件,顺利完成2021年保密件退还工作,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七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综合督导、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奋战一百天、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牢牢守住了安全生产基本盘。
5.以争先争优之势抓好其他重要工作。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紧急通知》,督促市医废处置中心加强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在2021年度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治理。定期报送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工作信息及典型案例,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报第3期》刊载,我委被评为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亲商爱商氛围先进集体。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医闹”“医托”等整治,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全市9个重点医疗机构反恐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022年1月28日,我委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单位”。四是做好双拥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市2022年度征兵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军人优待服务,确保军人、退役军人等凭有效证件享受门诊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和住院“六优先”服务。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增强主业意识,落实党建责任。制定印发《2022年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要点》,明确5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7次,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研究部署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重点工作。认真落实《2022年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断强化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
7.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能力。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其中扩大学习会议2次。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学习资料200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会议精神宣讲会17场次,1400余人参与学习。
8.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政基础。2022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确定党员发展对象3名,按期转正2人。高质量完成党的二十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先后开展党建工作督查5次,督促市直卫生健康单位从严管党治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查问题、补短板、提质效”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自查清理整治问题19个。
9.坚持党管宣传,抓牢意识形态。2022年,先后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做好日常网络舆情监测,积极完成网评任务225次,对防疫类宣传报道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网民留言认真回复,对不实信息及时核实辟谣;2022年,按“线上+线下”同步处理化解苗头性信息39起,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10.注重干部管理,大力培养人才。一是适时任用干部。2022年,科级领导干部轮岗3人,新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8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5人;晋升四级调研员3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4人、三级主任科员3人、四级主任科员8人。二是培养专业人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2人,另外正在招聘147人;开展2022年度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招募998人;组织完成4527人次的医学类考试。三是做好激励保障。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
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将坚定不移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争分夺秒抓发展,持之以恒谋实绩,加快建设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全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用心做好“一老一小”服务,继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落实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务实举措,不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社会效益:调整医疗费用结构,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改革后患者总体负担下降;全面落实艾滋病各项防治措施,提高发病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质量,降低新发感染,降低病死率。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发现、随访治疗管理等措施,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使人民群众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可持续性:可持续降低群众的医药费用。
4.民众满意度: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我委在“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按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执行的情况。按照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及完成情况,对本项目逐项指标进行考察、对比、计算和分析,最终得出项目综合评分为90分。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存在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医学医疗中心部分工作推进缓慢,优质医疗资源尚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仍然存在,乡镇卫生院发展困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年健康服务不健全,托育机构发展较难;人才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缺少高水平、高层次技术人才。
(三)相关建议
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将坚定不移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争分夺秒抓发展,持之以恒谋实绩,加快建设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全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用心做好“一老一小”服务,继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落实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务实举措,不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