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并发布卫生健康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卫生健康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有关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制订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生产的增补和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4.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5.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做好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卫生健康工作的根本遵循,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入研究、精心谋划编制全市卫生健康“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年度目标冲刺、补齐短板弱项、明年工作谋划等重点任务,确保“十三五”收好官、“十四五”开好局。
2.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全市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举措,严防境外和重点地区疫情输入,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管理,规范预检分诊,抓好院感防控。稳步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需求。
3.切实抓好医改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四川行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创新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市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下转。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4.切实抓好健康扶贫。继续深入实施“联村卫生室”“村医能力提升”“医疗专家支医”健康扶贫“三大工程”,扎实开展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整体提升农村地区医疗救助扶持和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健康扶贫、健康脱贫、健康不返贫。
5.切实抓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机遇。扎实推进遂潼、遂铜卫生健康一体化合作。加快与潼南、铜梁等周边地区建立跨区域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高效协调处置跨区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挖掘优势、打造特色,积极引进优质健康产业项目。大力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中医药适宜技术区域协作,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中医药事业。加强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合作,积极争取与重庆医科大学共建研究生分院、微无创国际培训学院、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遂宁市紧急医疗救助中心、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遂宁市中心血站、遂宁市健康教育所、遂宁市传染病医院、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医院、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遂宁市药具管理中心、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340035.7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098.1万元,主要是由于去年部分机构增加信息化建设、医疗专用设备购置与维护等,导致相关费用增加,今年不实施,就相应缩减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340035.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64.23万元,占0.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6.69万元,占2.18%;事业收入202398.19万元,占59.5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7266.60万元,占37.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33953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57.15万元,占77.15%;项目支出77578.56万元,占22.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10370.92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95.07万元,主要是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算金额较去年增加2708.8万元;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213.7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6.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4.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16万元、上年结转安排2964.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7406.69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3.73万元,主要是响应号召、厉行节俭将血液采集专项经费、无偿献血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做了相应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33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6713.20万元,占90.64%;住房保障支出346.16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292.0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60.3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2021年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6.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1.7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市计划生育协会完成省、市安排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7.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7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完成省、市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822.43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员基本工资经费确保医院业务顺利开展。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369.42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院医疗业务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保医院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840.78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96.3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75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院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妇幼保健设备购置、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妇幼保健业务工作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40.48万元,主要用于:市紧急救援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医疗救援等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671.98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血站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无偿献血、血液检测等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市健康教育所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健康教育、健康宣传等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5.74万元,主要用于:市计划生育协会职工工资、日常办公运转、生育关怀和青春教育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75万元,主要用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完成省、市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的相关其他政策费用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9.8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服务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2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6.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6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67万元。
(一)2020年和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市(州)参观学习,接受上级部门督导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其他事业单位控制公务用车等因素、单位厉行节俭。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7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67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和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保障卫生应急、采供血、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农村卫生、卫生监督执法、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9.22万元,其中:会议费6.90万元,培训费30.68万元,差旅费81.6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将在2021年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将重新选举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暨儿童健康管理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暨慢性病健康管理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症精神病人健康管理会。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3.68%。主要原因是疾控中心将在2021年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等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差旅费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下属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06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7.74万元,增长16.38%,主要原因是2020年卫健委机关新增5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138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其中越野车1辆)、越野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0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2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