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相关报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并发布卫生健康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卫生健康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有关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制订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生产的增补和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制定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4.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5.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简介】
2022年,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力打造区域医学医疗中心,为全市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真做好疫情研判、“人物环境”管理、院感防控、应急保障、宣传教育、疫苗接种等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反弹,坚决守住疫情底线。
2.加快建设区域医学医疗中心。积极推动《遂宁市区域医学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医疗、医教、科研、预防、管理五大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全力建设综合医疗中心、专科医疗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2年,顺利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市一医院高新院区、市疾控中心迁建等现有重点项目,市中心医院健康服务产业基地投入使用,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搬迁至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并建立科学系统、快速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3.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传承弘扬中医药独特文化,积极建设省级中医医疗区域中心,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2022年,开展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150名,申报省级科研项目20项以上,新建名中医工作室4个,省级中医医疗区域中心基本建成,力争市中医院挂牌川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
4.持续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加强人口监测与研判,助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聚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提升生育登记服务质量,积极配合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大力推进托育服务建设,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体系。2022年,全市新增医养结合机构3个,培养医养服务人才100人次,新增托育机构16个,新增托位500个,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3002人次。
5.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联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探索,适时推广安居区县域医共体改革经验成果。加快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充分发挥县域片区医疗救治、急诊急救、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58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07万元。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942.58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81.77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算中含上年结转资金717.44万元,2022年特定目标项目在2021年基础上压减20%。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94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58万元,占98.94%;其他收入10万元,占1.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9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8万元,占80.59%;项目支出181万元,占19.4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932.58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4.33万元,主要是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较2021年预算金额压减20%。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5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932.58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4.33万元,主要是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较2021年预算金额压减2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8万元,占8.50%;卫生健康支出784.23万元,占84.09%;住房保障支出69.07万元,占7.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5.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费用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退休费用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9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93.3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2021年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6.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8.2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完成省、市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7.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医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9.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1.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对疫情防控的指导、兄弟市(州)的业务交流及领导安排的其他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用于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96万元,其中: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96万元,差旅费45万元。
(一)会议费较上年预算增长2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会议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下降42.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非必要的培训费支出。
(三)差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非必要的差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09万元,减少1.9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新进人员还未调增今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本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