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遂宁市科学 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省卫生 计生委 省科技厅关于全面推进 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 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5-12-03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卫计局、科知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 省科技厅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5]297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保障落实

    切实做好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医护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卫生计生工作快速发展的具体措施。因此,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从2016年起,全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每年科技投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不低于3%,其余二级医院不低于2%,为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经费保障。

    二、引进人才,夯实基础

    做好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人才是关键,因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专业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是引进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为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筑牢平台,强化培训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射洪县中医医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国家级、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的建设,充分利用基地优势,扩大招生规模,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带动学科发展。遂宁卫生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遂宁市基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作用,加强纵向与横向联系,注重理论与临床实际相结合,注重对学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传授,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为基层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

    四、加强科学研究,带动学科发展

    一是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鼓励在职工作者在做好一线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卫生计生科学研究,三级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应当有省级科研立项,二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应当有市级科研立项。二是积极开展省、市级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的建设,市中心医院要在现有省级重点专科的基础上,遴选1—2个条件成熟的重点专科努力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三是切实做好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并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科研新成果、新技术,带动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创新与发展。

     

    附件:省卫生计生委 省科技厅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科技创

    新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请在医政、中医、科教QQ

    群中下载)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遂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5年1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