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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7-16 2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市直卫生健康单位: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遂宁市《关于开展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按照统一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对财政支

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判断。

第二条 各业务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应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要对绩效信息适时进行跟踪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后,要认真分析和积极利用决算数据,并按财政部门统-部署和要求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条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奉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局、我委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四条 绩效评价基本内容包括: 

(一)  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五条 预算执行结束后,我单位在预算执行结束后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基本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前期准备、内部自评、实施评价和撰写报告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开展基础工作,选定评价对象并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选取现场评价点。我委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收集熟悉资料,确定评价重点关注环节,制定问卷调查表、数据收集表等基础资料;

3.完善指标体系,根据评价对象属性和特点,在共性指标基础上研究设定特性指标;

4.组织开展培训,对评价组成员开展培训,统一流程、评价标准,提出评价重点和工作要求。

    (二)自评阶段。我委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根据自评报告提纲,向评价组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概况,包括设定的绩效目标情况、决策科学合理性、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组织实施及管理情况,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及自评结果;

 2.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可持续影响等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实施评价阶段

1.整体评价.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中相关整体指标对评价对象实施评价;

2.现场评价。评价组深入现场评价点查阅相关基础资料、实地勘察项目实施现场,收集、查核相关评价数据,开展社会调查,相关评价底稿、数据文本须分类整理归档;

(四)报告撰写阶段。评价组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汇总相关数据,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计算评价得分,形成报告初稿送交我单位财务部门交换意见,根据财务部门反馈意见修订完善后出具正式评价报告。

第六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一)我委应当根据财政局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对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报财政局。

(二)我委须及时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结论意见整理入库,做好数据分类管理和信息共享。

(三)我委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我委应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在-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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