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一届省委二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传帮带”作用,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补足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对口支援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对口支援申报情况,制定了2018年度城乡医疗对口支援方案,该方案已报省卫计委审核备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对口支援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口支援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力求达到帮扶效益最大化。对口支援接收单位要积极配合,为支援人员提供安全便利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加强支援人员管理和考核。对于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8年度上半年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