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0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方案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身体健康,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2020年高考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道丕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赵维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杜建云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潘 昀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亮 市中心医院院长
何 佳 市中医院院长
侯 勇 市一医院院长
刘文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宗林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
蒋新华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党支部书记
朱建东 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唐继武 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主任
邓成立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蒋志军 市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席有镒 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主任
李林鲜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负责人
赵 勇 船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 敏 安居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于 开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熊绍华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启先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高考期间学校师生医疗救护、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联系人:唐继武,电话:13982555889。
二、做好医疗救援准备
联系人:刘杨,电话:18382500001。
三、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重性精神病人排查等工作
疾控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指导做好各考点和住宿点饮用水卫生工作,指导做好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考生住宿点、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四害”消杀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调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建立和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可疑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管理工作,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高考学生安全工作。
联系人:邓成立,电话:13982528898。
席有镒,电话:15082531918。
四、加强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考点学校和可能提供给师生住宿的宾馆、饭店的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工作等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教室(宿舍)、公共场所通风消毒情况,执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情况,医务室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并做好相关卫生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联系人:李林鲜,电话:13980188255。
五、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要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应急方案和应急准备。高考期间,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六、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考生自我保护意识
高考期间,市健康教育所要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指导考生科学合理的饮食,增强广大考生的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
联系人:朱建东,电话:18982573111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做好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是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是卫生健康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防患意识,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考期间医疗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强化保障,落实责任
(三)积极沟通,密切协作
加强考试前监督检查,开展考试期间的巡回检查,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通报信息。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以提高工作合力。
(四)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凡参与高考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员务必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及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地完成保障任务。凡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给考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开展督查,确保实效
我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医疗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