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现将《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65号)(附件一)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73号)(附件二)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县(区)卫计局督促辖区内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符合送培条件的2016年新进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已参加工作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全额送培;
二、请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填报《遂宁市2016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新招录医学毕业生统计表》(附件三),并于8月31日前将纸质版表格(加盖鲜章)和电子版表格报送我委科教信息科;
三、请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选送符合培训条件的学员参加“3+2”助理全科医师培训;
四、请各县(区)卫计局及相关医疗单位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应届医学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待遇落实及委托送培工作。
联 系 人:杨婷婷
联系电话:0825-2655003
电子邮箱:402518714@qq.com
附件:1.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3.遂宁市2016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新招录医学毕业生统计表
(注:以上附件请在“遂宁医政中医科教QQ群”共享下载,QQ群号:176039887。)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