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卫办发〔2015〕271号)和《关于成立四川省家庭远程医疗管理指导中心等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278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家庭远程医疗试点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家庭远程医疗行为,经研究,决定成立遂宁市家庭远程医疗管理指导分中心,挂靠市卫生计生委科教信息科,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家庭远程医疗进行初审和相关信息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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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