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委机关各科室:
《2015年各县(区)卫生计生绩效管理指标》已经市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5年各县(区)卫生计生绩效管理指标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
2015年各县(区)卫生计生绩效管理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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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16分)
| 1、成立县(区)卫生计生局深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分)
2、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基层提质增量、大型医院限量提质、规范双向转诊、政策宣传和监管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6分)
3、100%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完善政府、医保补偿机制。(2分)
4、落实好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非基药规定,严禁基层采购使用自费药品。100%的公立医院上网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上网采购药品金额比例达100%。落实贵重医用设备采购风险评估管理。(3分)
5、县(区)卫生计生局机关上半年全部完成“三定”方案,下半年机关集中办公。(1分)
6、基层计生机构队伍稳定,县、乡、村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网络健全。(1分)
7、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使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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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14分)
| 1、依法依规加强医疗管理。(1)制定“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并逐项落实。(0.5分)(2)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100%达到国家要求,三级医院15%的出院患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1分)(3)100%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推行日间手术。(0.5分)(4)三级医院100%的病房、二级医院7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1分)(5)二级以上医院100%建立医务人员服务患者及家属制度,咨询服务、随访服务量增加20%。(1分)(6)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风险互助金参保率二级医院达70%、三级医院达80%。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较2014年有所提升。(1分)
2、依法依规加强基层管理。2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开展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2014年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县(区)签约服务率80%以上,2015年新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县(区)签约服务率不低于50%。(1.5分)
3、依法依规加强综合监督。强化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聚焦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大型医院限量提质、基层履职尽责和控制医疗费用等重点。设计日供1000吨以上水厂的监督覆盖率达97%以上,卫生监督移动执法试点地区终端使用率100%。(1分)。完成省市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及时报送检查情况(0.5分)
4、依法依规加强费用控制。(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和严格执行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制度、分析点评制度、公示通报制度、约谈整改制度等四项制度。(2分)(2)全面实行“三类”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指标控制和动态监测,落实严格禁止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自费药品耗材、严格控制大中型医疗机构昂贵和自费药品耗材使用量等政策措施。(1分)(3)推进大型医疗机构诊疗方案在基层实施,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广安全风险低、技术成熟的二三类医疗技术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临床应用。(1分)(4)完善以明细个人支付费用为主的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制度。(0.5分)(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5天以内。(0.5分)(6)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次均医疗费用和住院总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其中三级医院门诊次均医疗费用和住院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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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
(9分)
| 1、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省政府下达目标。人口出生、死亡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1.5分)
2、单独两孩政策口径把握准确。推进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要求。(1.5分)
3、违法生育立案处理率达90%。无行政侵权案件。(1分)
4、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达95%,认真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工作。(1分)
5、出生人口性别比稳中有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到位率达100%。完成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目标。(2分)
6、流入人口个案信息入库数在2014年基础上增加20%以上;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完成率达10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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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
服务
(10分)
| 1、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中医预防保健科,。(0.5分)
2、法定传染病准确报告率达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二类疫苗接种量较2014年增加20%。(1分)
3、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0%,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查比例达88%。公共场所安全套无偿提供率不低于95%。100%的县(区)疾控中心开展分枝杆菌培养工作。(1.5分)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60%、50%。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并开展相应工作,按要求开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肿瘤登记工作。(1分)
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3%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2/10万、6‰、9‰以下。(3分)
6、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率100%,县(区)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70%以上。(1分)
7、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卫生应急演练规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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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8分)
|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开展“从严治党责任在肩”行动。(2分)
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开展“创佳绩、当卫士、树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1分)
3、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学党章、强党性”等主题活动,为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接受警示教育。(0.5分)
4、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建立纪检监察重要情况报告、巡视巡查、市县区交流、第三方评议等制度。(1分)
5、认真落实省卫计委《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2013-2017年规划》要求,加强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0.5分)
6、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建设、重大资金使用、卫生计生项目、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风建设、计划生育管理等关键环节、敏感事项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分)
7、持续开展政风行风民主测评,落实约谈、调整干部、取消评优等惩戒措施。(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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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
建设
(6分)
| 1、教育培训。100%完成下达的全科医生特诊岗位计划试点项目工作、住院医师规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和其他卫生计生人才专项任务。(1分)
2、人才素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技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分别提高到46%和66%,县级医疗机构卫技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到27%。实现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万名农村居民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有全科医生的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95%。(2分)
3、人才使用。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改革试点,“村医乡聘”率达到15%。(1分)
4、人才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编制使用达上一年度空编数30%以上。(1分)
5、人才投入。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医疗卫生机构将业务收入2%以上用于人才队伍建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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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
建设
(5分)
| 1、完成县级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居民健康卡发行任务。(1分)
2、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通过数字化医院评审的比例分别达50%、100%。(1分)
3、三级医疗机构接入“健康四川”服务平台。(1分)
4、加强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应用,其中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软件使用率达80%,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软件使用率达50%。(1分)
5、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工作,村(居委会)手持移动终端覆盖面达到1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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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4分)
| 1、卫生计生统计各项统计指标按时报送率达100%。(1分)
2、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变动10日内维护率100%;辖区机构人力、设备机构报送率100%,人力个案上报与年报在岗职工数相差<2%;辖区机构双向转诊个案上报与年报转诊数相差<2% 。(1分)
3、医疗卫生机构出院病人病案首页上报率:二级及以上(含未定等级的500张床位以上)机构达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80%,其他机构达90%;病案首页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1分)
4、全员人口数据库个案数据与公安数据核查比对工作完成率达到98%,核查数据误差率低于5%,与2-3个其他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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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5分)
| 1、加强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新闻通讯员、网络宣传员等为主体的宣传工作队伍。(1分)
2、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发稿工作。加强新媒体运用,建好用好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1分)
3、加强舆情监测平台建设,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做好舆情应对预案,舆情事项及时处理率达100%,全年无涉及卫生计生重大负面舆情。(2分)
4、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和群众宣传活动,加强人口与健康文化示范区建设,各地新增示范点不得低于1个。(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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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工作(6分)
| 1、县(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设立中医药执法监督队伍,加强行业监督管理(0.5分);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中医药预防保健科,做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0.5分)
2、蓬溪、大英县中医院完成“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评估工作,重点专科建设达到要求。(0.5分)
3、各县(区)全面完成201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承诺目标。(1分)
4、县级公立中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保留中药饮片加成,蓬溪、大英县开展县乡村中医药一体化试点。(0.5分)
5、各县(区)选拔2名中医继承人开展师承工作,中医医疗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医学生接受住院医师规培率100%。(0.5分)
6、射洪县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完成外业调查工作(0.5分);射洪县中医院于6月底前完成中医数字化诊疗平台建设项目,年底通过考评验收,并建好省级老年病重点专科。(0.5分)
7、组织中医药专家深入农村、社区、学校、机关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科普宣传巡讲活动1场以上。(0.5分)
8、2014年下达的中央财政经费执行率达到95%,2015年省财政经费执行率达到80%,及时、真实报送监控平台预算执行数据(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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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工作
(3分)
| 1、卫生乡(镇)、卫生村覆盖率分别达到25%、20%。(2分)
2、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完成爱卫办下达的各项任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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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
民生大事
(7分)
| 1、强化“老幼病孕”等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2分)
2、继续推进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推动财政补助达20%。(1分)
3、扎实推进免费婚前体检,婚检率较2014年提高5%以上。(1分)
4、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1分)
5、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无重大责任事故。(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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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点
工作
(7分)
| 1、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清降消”专项行动,建立信访工作“五项机制”,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案件办结率达80%,上级交办件办理率达100%。无群体性事件、越级集体上访事件和久拖不决信访事件发生。(3分)
2、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贯彻实施档案法、保密法,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失泄密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发生。(2分)
3、推进机关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1分)
4、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提升公文管理质量,上报公文规范、无差错,符合公文条例要求。(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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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加分项目。(1)卫生计生改革重点工作取得突破,且在全国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每项加1分,在全省和全市分别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每项加0.5分和0.3分,总分不超过5分。(2)获得国家部委正式发文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正式发文表彰的,每项加0.5分。获得省直部门和市(州)党委、政府正式发文表彰的每项加0.3分,获得市级部门正式发文表彰的每项加分0.2分。总分不超过3分。(3)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排名在第1名的加2分、第2名的加1.5分、第3名的加1分。
2、扣分项目。(1)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每1人扣1分。中层干部违纪违规被查处的,每1人扣0.5分。(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或处置化解到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力的,每1次扣1分。(3)受到国家部委通报批评,每1次扣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每1次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每1次扣0.3分。(4)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批评并核查属实,每1次扣1分。(5)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排名倒数第1名的扣2分、倒数第2名的扣1.5分、倒数第3名的扣1分。
3、取消评选优秀资格。(1)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规被查处。(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3)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连续2年排名后3名(从2015年开始计算)。(4)重大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为责任主体的。
4、加分、扣分均在业务工作加权总评分的基础上实施。